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7月8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1)本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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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现场股东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7月3日(星期四)上午10:30一11:30,下午13:30-16: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三)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雪
联系电话:0431一81150933
传真:0431一81150997
电子邮箱:gaoxue@spic.com.cn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
邮政编码:130022
(五)其他事项
会议费用: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本股东会通知的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75,投票简称:吉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7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7月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贵公司于2025年7月8日(星期一)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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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示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性质:
持股数量:
授权有效期限为1天。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关于拟投资建设梨树绿色甲醇创新示范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吉远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吉远(四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梨树绿色甲醇创新示范项目(简称“项目”),该项目总投资49.20亿元。
2.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梨树绿色甲醇创新示范项目的议案》。此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新能源部分:风电装机规模40万千瓦,新建一座220千伏升压站,配套建设10兆瓦/20兆瓦时的电化学储能装置(或采用租赁方式)。
合成甲醇部分:建设20万吨级甲醇合成装置。项目位于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境内。化工厂区位于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D级化工园区),配套设施满足项目需求。
2.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项目总投资49.20亿元,建设工期预计27个月。风电年综合利用小时数为2860小时;制氢及合成甲醇装置设计年运行8000小时,制氢装置根据风电功率动态运行,甲醇合成装置根据电解制氢量动态运行。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88%,投资回收期为13.86年。
3.资金来源
项目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的20%,其余建设资金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解决。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国家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氢能得到高度重视,绿色甲醇直接用于传统船用燃料替代,是远洋运输业深度脱碳、加快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手段,是解决国家能源安全问题和能源发展的方向。
2.存在的风险
(一)安全风险
风险描述:项目涉及化工领域,工程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具有一定安全风险。
应对措施:
一是工程建设期选择合理建管模式,引入专业力量;二是组织编制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做好项目安全、环保风险分析及相关措施;三是严格遵守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设计,落实总图布置、建筑及安全距离、设备及危险工艺、自动控制系统及化工仪表等相关要求;四是委托安全认证机构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研究分析,依据分析结果及建议措施,开展化工基础设计及安全专篇工作,提高项目本质安全水平。
(二)技术风险
风险描述:涉及多项规模化应用的工艺技术,存在一定的技术风险。
应对措施:
一是借鉴已有相关项目经验,全厂柔性控制、智慧工厂设计方面持续优化,平抑技术风险;二是持续跟进技术装备厂商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应用业绩,保障安全平稳投产运行前提下,选择性能参数和经济性更优的装备,设计阶段预留设备优化和换代升级空间;三是与专业技术单位合作,就电-氢匹配、甲醇合成等技术充分比选,科学合理选用。
3.对公司的影响
作为公司落地的首个绿色甲醇创新示范项目,项目的建设不仅标志着公司在绿色氢基能源领域迈出关键一步,更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助力公司绿色氢基能源平台的整体布局和加速发展。本项目的投资对公司当期损益无影响。
四、其他
1.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2.备查文件目录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前期支持性文件。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0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
2. 2025年6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会议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董事8人,实参会董事6人。董事吕必波先生因公无法出席,全权委托董事胡建东先生代为表决;董事邓哲非先生因公无法出席,全权委托董事杨玉峰先生代为表决。
4.公司董事长杨玉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聘任和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以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和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和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和鲁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意提名和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审议《关于投资建设梨树绿色甲醇创新示范项目的议案》
会议以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梨树绿色甲醇创新示范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吉远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吉远(四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梨树绿色甲醇创新示范项目。项目总投资49.20亿元,项目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的20%,其余建设资金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解决。资本金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逐步注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关于拟投资建设梨树绿色甲醇创新示范项目的公告》(2025-046)。
(三)审议《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规定〉的议案》
会议以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规定〉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的议案》
会议以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
(五)审议《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专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会议以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专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管理规定〉的议案》
会议以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管理规定〉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管理规定〉的议案》
会议以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管理规定〉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用印及证照管理实施规定〉的议案》
会议以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用印及证照管理实施规定〉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以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5年7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日。
本次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有:
关于投资建设梨树绿色甲醇创新示范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5-047)。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和鲁先生简历
和鲁,男,1971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
历任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院长,党委书记、院长、执行董事;中国联合重型燃气轮机技术有限公司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 主任、党群工作部主任,科技管理部主任,副总工程师;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科技与创新部(军民融合办公室、重大科技专项办公室)处长,副总监;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科技与创新部(重大科技专项办公室)副主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性新兴产业部(重燃重大专项办公室、融合办公室)副主任。
和鲁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