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环境网
福建省厦门市近日加强汛期环境应急监管,通过统筹推进辖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主体责任、建立企业隐患整改动态管理机制,防范汛期水污染风险发生,切实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
“在开展企业环境风险排查过程中,我们紧盯环境风险防控核心,突出事前预警、事中帮扶和事后跟踪,坚持检查帮扶一体,提升汛期水污染风险防控能力。”厦门市生态环境局总工潘飞舟介绍,针对企业危废仓库、有限空间等环境风险防控单元,采取“现场诊断+技术指导”模式,督促企业即查即改。累计排查企业227家,发现隐患169个(重大隐患9个、一般隐患160个),其中涉及有限空间隐患8个。隐患早期识别率提升95%,完成整改100%。
在督促企业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主体责任方面,推行“线上+线下”一体化预案备案审核机制,强化企业预案后评估管理,确保预案时效性和可操作性。今年以来,及时提醒预案临近到期的企业24家、新增预案备案企业6家、变更预案备案47家、上传回顾性评估报告或其他说明90家。预案备案变更效率同比提升30%,预案备案超期率为零。
“我们建立隐患整改动态管理,累计向82家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企业发出整改提醒102次,企业迅速响应,加快隐患整改,其中7日内完成隐患整改的企业共72家,占比达88%。”潘飞舟介绍,下一步将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环境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通过微信、电话等便民方式进行事后跟踪,推动落实隐患治理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