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河北法制报
本报讯 (刘沁雪 郭鑫)自2024年10月最高检作出“一取消三不再”(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决定,提出一体抓好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以来,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靶向发力落实“三个管理”,为基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在强化数据研判,推动业务管理提质增效方面,广阳区检察院构建起检察“大管理”格局。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分管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检察长和检委会宏观管理为统领、办案部门自我管理为基础、案管部门专门管理为枢纽、检务督察等部门协同管理”的立体化管理体系。同时,建立“月通报、季分析”常态化数据研判机制。案管部门每月通报业务数据,每季度制发业务质效分析研判报告,并通过召开案件质效分析会,多角度分析核心业务数据,深度剖析重要办案态势、领域及案件类型,强化部门协同会商,实现数据价值转化,为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在推进信息化与数字化建设,提升案件管理履职效能上,广阳区检察院实现了案件受理信息化。案管部门借助政法协同平台,实时上传案件电子卷宗及相关材料,实现“线上接收、在线审核、即时反馈”一体化受理,解决了材料交接耗时、易疏漏等问题。今年以来,广阳区检察院共接收公安部门移送提请逮捕111件,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16件,提起公诉162件,接收法院立案通知175件,实现案件移送至立案“零延迟”衔接,提升了司法办案效率与群众司法获得感。此外,广阳区检察院构建“智能监测+人工复核”双监管体系,组建专职流程监控队伍,形成常态化、精细化的数据治理模式,保障检察业务数据的全面、准确、可靠,为检察决策筑牢数据根基。
在以制度管案、以机制提质,抓好抓实质量管理层面,广阳区检察院完善制度与队伍建设,制定《2025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方案》与《案件质量检查工作规定》,建立全案覆盖评查机制;出台《评查人才库管理办法》,培养专业化评查队伍,推动评查工作标准化、常态化。同时,建立“线上智能筛查+线下实体审查”全方位评查体系,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新功能,结合线下审查,提升评查效率与精准度。此外,健全司法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双向监督”机制,将整改成效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形成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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