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申请工伤被告知不存在劳动关系#】杭州的成师傅于2020年6月应聘至一家保安公司工作,“入职后合同被公司收走了之后,我就被外派到一家电器城门店做保安”。2023年2月的一个早晨,成师傅工作时突然倒地,后被送往医院治疗,确定为“颅内出血、脑疝、昏迷、呼吸衰竭”,需要重症监护并接受住院治疗。出院后,成师傅打算申请认定工伤,却被告知自已与保安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原来,成师傅工作的电器门店由某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物业服务,该公司曾与保安公司签订3份《秩序维护服务承包合同》,约定由保安公司承包某门店的秩序维护服务工作,并提供秩序维护员。保安公司承接服务项目后,又先后与几家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外包协议,名义上由外包公司提供保安服务。保安公司认为,该公司已通过与几家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协议的方式,将部分劳务进行分包,成师傅就属于“被外包”的这部分,且已与其中一家人力资源公司签订了合同。因此,成师傅与保安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其公司并非认定工伤的用工单位。法官仔细核对了各劳务承包主体、工资支付主体之间的合同、往来款等,还发现了其他问题,保安公司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的协议很有可能是规避用工关系的“障眼法”。据此,法院认定,保安公司与相应公司签订劳务外包服务协议,系规避承担自身劳动用工责任的行为,成师傅与保安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一审判决后,保安公司、人力资源公司不服判决,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法治日报)#杭州[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