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印发通知加强科技小院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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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20:57:00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欧媚)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中国科协办公厅印发《科技小院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测标准(试行)》,并印发通知启动培养质量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强科技小院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当前全国科技小院蓬勃发展。截至目前,全国157家培养单位已设立科技小院1800余个,覆盖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坦桑尼亚、巴西等11个国家建设国际科技小院14个。作为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的重要纽带,科技小院在培养知农爱农新型人才、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服务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部分科技小院存在支撑条件不足,培养质量难以保证的问题,急需构建一套标准体系,规范建设和管理,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推动科技小院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标准》分为培养单位标准和科技小院标准两部分。对培养单位,《标准》提出使命目标、组织机制、支持保障三方面的基本条件,要求培养单位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等学校层面会议每年至少研究一次科技小院建设,设立专门的科技小院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对科技小院配置持续稳定的招生指标等。

对科技小院,《标准》提出目标定位与条件保障、组织体系、师资队伍、入驻研究生、培养环节、科学技术普及服务、社会评价与职业发展等7个一级指标,导师团队、人数与时长等13个二级指标以及2个加分项。

《标准》要求科技小院聚焦1—2个地方主导或特色产业,要有相对固定场所,生均学习生活空间不少于15平方米,生均各类奖助补贴不少于每月1800元,可支配运行经费不少于20万一年。要求科技小院要有明确的导师团队,校内外导师每人每年赴科技小院指导次数不少于3次,或到科技小院工作累计不少于30天。常驻科技小院的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少于2人,入驻时间每人一年不少于120天。要求科技小院研究生研究选题聚焦当地产业重点任务和乡村全面振兴,根据当地产业和企业的实际需求开展应用科学研究。《标准》还对科技小院培养环节、科学技术普及服务、社会评价与职业发展做出规定。

此次监测工作由培养单位自愿申请,教育部、农业农村部、中国科协委托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指委进行专家咨询,三部门联合公布通过监测的科技小院名单。此次参与监测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具有农业专业学位授权点且通过合格评估,科技小院须已运行2年以上且至少有一届毕业生。

原标题:三部门印发通知加强科技小院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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