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明环保于2025年4月25日做出一项重要决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此次回购注销源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
回购注销的批准与授权
2023年6月9日,伟明环保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截至2025年6月出具法律意见书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安排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过,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按照《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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