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十堰发布
日前
市发改委对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
收费目录清单(十堰市2025版)
予以公告
目录清单涉及
交通服务收费
公用事业服务收费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等
其中: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城区3元—5元/小时。
➡️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城区2.4元/户·月。
➡️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主终端每月不超过25元,副终端每月不超过8元。
➡️住房物业管理费:城区有电梯0.9元-1.5元/㎡·月,无电梯0.5-1.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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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一楠责编 | 韩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