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清风揭阳”14日消息,日前,经揭阳市委批准,揭阳市纪委监委对普宁市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林育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林育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疏于管理,工作履职不到位;以权谋私、靠案吃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审理、工程项目施工、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林育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揭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揭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林育胜开除党籍处分;由揭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揭阳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