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天津日报
夏日里,道路两旁的桑葚等浆果类植物果实陆续成熟,远观颇具景致,近看却是浆果掉落、踩踏成泥,地面黑乎乎、黏糊糊一片,不仅影响市容环境也影响路人通行。如何加强对路边果树特别是浆果类植物的管理,避免“美景变烦恼”,值得引起关注并妥善应对。
自行栽种的浆果树
不在园林绿化部门养护范围内
6月12日上午,市民陈先生走到睦南道某小区门前,突然看到地上黑乎乎一片,有的地方还黏黏糊糊。他仔细查看,原来是小区院里的一棵桑树树冠探到外面便道上方,树上的桑葚成熟掉落,经行人踩踏,把地面给“污染了”。记者在现场看到,这棵桑树有六七米高,树上结的是白色桑葚,已经掉落大半。附近的商户告诉记者,果子一熟就哗哗掉,地面整天都是一滩滩“果酱”。
虽然不少路人对此感到不满,但小区居民却显得无所谓。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士回应记者:“我们不觉得有啥问题,不就是些果子嘛。”
记者从和平区五大道街三盛里社区居委会得知,这棵树所处的小区属于某学校,小区里的树木栽植和管理由该校相关部门负责,初步判断为早年居民自行栽种。记者在五大道区域看到,还有多处桑树、葡萄、五叶地锦等浆果类植物果实在墙内墙外掉落一地。
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园林绿化部门负责人表示,这些浆果类植物并非由和平区城管委栽种,属于居民或单位自发栽种,并不在和平区城管委的养管范围内。对于私自栽种的情况他们只能进行劝导和倡议,因为部分居民对《天津市绿化条例》了解不全面,对修剪行为存在抵触心理。“过去,在接到举报后,我们也曾对一些结果的树木进行修剪,并用高压水枪把果实打下来。但当事居民不依不饶,后来我们也不敢这样做了。对此,我们只能建议栽种者主动打理果实,避免污染环境,并由环卫工人及时冲洗路面,以减小影响。”该负责人向记者介绍。
在位于南开区五纬路旁的汇福庭苑小区大门前,一棵桑树的果实坠地后被路人踩踏,地面布满黑黢黢的痕迹,引起不少市民关注。“有的行人嫌地面脏,但也有一些行人抢着摘桑葚吃。”一位小区保安对记者说。
记者向南开区兴南街道核实情况,相关负责人称,这棵桑树所在位置是公共区域,并不归小区物业或社区居委会管理。随后,南开区城市管理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我们从来不在街道两旁栽种浆果类树木,这棵桑树不知道是谁栽种的。对于来源不明的树木,我们只能在不违反居民意愿的前提下酌情修剪或清理地面卫生,若居民反对,处理会非常棘手。”该工作人员解释。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我市多个小区门前或围墙边栽有桑树,果实有的为白桑葚,有的为紫黑色桑葚,后者尤其容易造成地面污染。此外,葡萄、五叶地锦等藤蔓类浆果植物亦有一定影响,但总体较轻。这些浆果类植物几乎全为居民、相关单位、物业自行栽种,不在园林绿化部门养护管理范围内,管理责任不明,成为城市管理中的一大问题。
园林绿化部门:
我市行道树禁用浆果类树木
广义的浆果类植物包括桑树、猕猴桃树、无花果树以及葡萄、覆盆子等。我市比较常见的有桑树、无花果树、葡萄、五叶地锦等。“天津园林绿化部门从来不会把浆果类植物作为行道树种植。” 市城市管理委园林绿化处处长焦春宝向记者介绍,其他种类的结果树木,如李子树、桃树等,我市也极少种在道路两旁。对于行道树,《天津市园林绿化行道树栽植导则》中明确规定,天津市行道树树种应以乡土树种为主,培育驯化树种为辅。推荐树种为绒毛白蜡、毛白杨、国槐、刺槐、红叶椿、垂柳、旱柳、栾树、丝棉木等,其中不包括各类果树。
焦春宝表示,居民小区或相关单位里的树木由个人、相关单位或物业公司栽植,应该由栽种者养护。个人、相关单位、物业公司处置不了的,在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城市园林绿化部门帮助修剪。对于坠落果实对地面的污染,按照权属确定清扫职责,位于公共区域的道路应由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干净。
“在浆果类树木中,大多数品种是市民日常生活中非常钟爱的;核果类树木中的‘桃李’等也有悠久的栽培历史。这些植物只要种植位置得当,不但不会污染道路环境,还会为人类和鸟类提供丰富的果实,留住城市记忆。”焦春宝对记者说。
专家观点:
小区树木并非业主私有财产
园林和城管部门有权要求整改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及《天津市绿化条例》的规定,小区树木属于城市绿化的范畴。小区附属绿地属于城市园林绿化的一部分,其上的树木属于城市树木,并非业主私有财产,个人不得擅自进行包括栽种、修剪、迁移或砍伐等方面的处置。”天津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刘可道还表示,如果树木影响公共安全、环境卫生或居民生活,园林部门或城管部门有权要求物业或相关责任人整改。物业作为小区管理责任人,有义务处理绿化相关问题。若树木危及安全或环境,物业应向园林部门提交申请,说明原因并附整改方案。迁移或砍伐树木必须向城管或园林部门提出申请,审批将根据树木数量、胸径进行分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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