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56 证券简称:浩欧博 公告编号:2025-035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6日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6月11日10时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JOHN LI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
因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调整为15.23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谢爱香女士回避表决,同意的票数占全体非关联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88656 证券简称:浩欧博 公告编号:2025-036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6月6日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6月11日13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焦海云女士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调整为15.23元/股。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88656 证券简称:浩欧博 公告编号:2025-037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首次授予价格由15.53元/股调整为15.23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9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肖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9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41)。
4、2023年10月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3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43)。
6、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2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已出具相应报告。
7、2025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律师已出具相应报告。
二、调整情况说明
(一)调整事由
2025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需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将调整为=15.53-0.30=15.23元/股。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首次授予价格的调整系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符合《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调整为15.23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授予价格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价格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情况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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