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上观新闻
6月10日
“女子漂流遭高压水枪攻击致失明后肇事者逃走”
一事引发关注
6月9日
一位女孩在社交媒体网站发帖
表示她在一个景区玩漂流时
被人用高压水枪打伤一只眼睛
导致瞬间失明
医生表示她的右眼球挫伤
还有创伤性前房积血
伤情非常严重
10日晚上,这位受伤女孩表示视力在一点点恢复,但医生说可能会受到严重损伤,导致一些不可控的后遗症,或许要进行手术治疗。她说肇事者打伤她的眼睛后逃走,现在发帖寻找目击证人。
女孩自述:
被人恶意拖拽到岸边
近距离被高压水枪攻击
受伤女孩自述6月7日14点左右到达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齐鲁嵩山峡谷漂流游玩,14点50分左右在中途停船的节点下来买东西,上船后工作人员已经准备开船,突然被一群人恶意拖拽到岸边,近距离用高压水枪向她打来,“我被很大的冲击力压住,抱住头蹲着,当时水枪弄得我后背还有侧脸很痛”。
她大声制止,那名男子又二次用高压水枪向她攻击。“由于我们之间的距离不到半米,所以他瞄准了我的眼睛,强大冲击力导致我的右眼瞬间失明。”
120赶到之后,先把她送到第一个医院,那里的医生说伤情太严重,需要转到上级医院。到第二家医院后,医生说情况非常严重,“整个黑色眼球内部如果用一摊水来形容的话,内部被他打成了一片血水。”
她出示的诊断书显示,中医诊断:撞击伤目、络伤出血征。
关于肇事者用的是否为高压水枪,因为女孩受到冲击后只能抱着头蹲下,对方在不到半米的距离一直对她进行喷射,她感觉非常疼痛,后来站起来警告对方时,我的眼睛被他打的已经看不见了,根据水枪的力度,她认为并不是谓的玩具枪,具体是什么工具有待警方调查核实。
关于景区问题,她认为旅客游玩过程当中,工作人员有义务保护安全,“在我已经明确告知不要用高压水枪射我的情况下,工作人员没有进行阻拦,在得知我的右眼看不见的情况下,也没有及时呼叫救援,而且我被人追到岸上辱骂时,也没有进行劝止和阻拦。”
6月10日下午,齐鲁嵩山峡谷漂流景区工作人员回应,景区目前正常营业中,工作日下午3点停止检票,周末运营时间会延长。
对于女孩受伤一事,该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不清楚此事进展。但她对游客携带高压水枪进行了回应。“我们的游客须知上,写明不允许携带和使用高压水枪。每位游客在登船之前,都会看得到。”
记者在网上查阅景区的“温馨提示”,并没有发现对于“高压水枪”禁用的提示。
6月10日,记者获悉,事发地是有监控的,景区正在调查处理中。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文旅局工作人员表示,当地公安部门已介入处理此事。临朐县相关部门告诉记者,事发当时男游客没有离开景区,警方联系并找到了男游客,男游客承认了自己的行为,目前当地相关部门正在处置中 。
眼科医生:女生伤情需等积血吸收后
才能进一步评估
成都都江堰市人民医院眼科副主任杨莉介绍,被高压水枪强力射击后,如果出血多,就会如女孩所说,“一下就黑了,看不见了”。
目前需要等积血被吸收后,进行眼底检查,才能评估伤情。如果眼底和视网膜没有问题,那么预后还是比较理想。如果眼底有挫伤,或者视网膜有脱离,这种问题就比较大。另外如果眼压高激发青光眼,也需要特别处理。目前,女孩需要静卧或者半卧位休养。
律师:已达到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
北京盛高律师事务所律师吴代月告诉记者,根据受害人出示的诊断书,受害者伤情为眼球挫伤及创伤性前房积血,以上伤情可能构成轻伤二级,已经达到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如果存在导致视力减退至0.5以下、视网膜脱落、眼球萎缩等后遗症,甚至最高有可能构成重伤。除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外,侵权人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受害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
原标题:《“右眼瞬间失明”!女游客玩漂流被高压水枪打伤眼睛,多方最新发声》
栏目编辑:魏丽英 文字编辑:倪彦弘
来源:作者:新民晚报 李争 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