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河北法制报
□ 刘成江 师婷婷
“以前河岸边堆了不少垃圾,又脏又臭。现在垃圾被清理了,河水清澈了、河边的环境好了,白鹭、绿头鸭也来落户了。”近日,老漳河沿岸烧瓦庄村民高兴地向广宗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讲述老漳河的变化。
老漳河流经邢台市的平乡、广宗、巨鹿、宁晋四县,为平乡、广宗和巨鹿的母亲河。2012年,河北实施引黄入冀补淀工程,老漳河成为主要流经河道之一。这条贯穿广宗县的母亲河,为众多野生动植物提供了栖息地和生存空间,为广宗的农业生产提供了重要的灌溉水源。
2024年7月,“益心为公”志愿者向广宗县检察院反映:广宗县烧瓦庄村水域附近堆放了大量水泥砖瓦、秸秆、废弃衣物等建筑和生活垃圾。收到案件线索后,广宗县检察院立即对群众反映的污染点位进行实地核查。
来到老漳河边,检察官发现群众反映的污染点位附近确实存在河流表面有垃圾漂浮等问题。老漳河流经广宗县5个乡镇14个村庄,“河流的污染源究竟有多少?上游的水质情况如何?”带着这些疑问,检察官仔细查看了河流两侧10余个村庄的水质情况,以及河流表面漂浮物情况,发现上游水质情况良好,初步判定污染源来自中下游流域,而这和志愿者反映最集中的点位也基本吻合。
为进一步夯实证据基础,广宗县检察院与县河长制办公室组建公益诉讼专案组,运用无人机巡查、水质监测大数据平台,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监管网络。检察官利用无人机对中下游村庄的水面进行快速巡查,结果显示部分沿岸村庄在河道堆放秸秆、枯树等。检察官还了解到,有的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导致生活污水溢流入河,这些都影响了老漳河下游水质,破坏了水资源环境。
2024年7月底,广宗县检察院就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组织人员对岸坡及水面水生植物、垃圾杂物进行清理,投资修建1座污水提升泵站等。2024年8月底,广宗县检察院对案件整改效果跟进监督,确认问题均已整改完毕,河流水质已恢复正常。
“守护好引黄入冀补淀(白洋淀)工程,是我们应尽的责任。”为打造“幸福河湖”,实现人民群众“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好愿景,广宗县检察院检察长王根英带队会同县河长制办公室、县生态环境局、部分乡镇开展河道踏查10次,踏查河道150公里。通过检察监督,解决河湖“四乱”问题30处,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8处,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10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38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10亩;踏查县内13条河道和分散在各乡镇的大小坑塘113个,督促清淤坑塘87个。广宗县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河湖管护水平不断提升,乡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2025年1月5日,“广宗县老漳河”被评为河北省五星级幸福河湖。
如今,成群的白鹭、绿头鸭等珍稀鸟类重现河滩,它们时而驻足觅食,时而嬉戏飞翔,成为老漳河畔一道美丽的风景。广宗县检察院通过志愿服务、云平台助力、流域共治、生态修复等多种方式,为守护白洋淀水源贡献着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