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0日,上交所对*ST观典(维权)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
当事人: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ST观典,A股证券代码:688287;
高明,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
程宇,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王彦,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负责人。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经查明,2025年1月17日,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2024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2024年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1,200.00万元到12,800.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为-12,500.00万元到-9,800.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13,000.00万元到-10,600.00万元。2025年2月28日,公司披露《2024年度业绩快报公告》,预计2024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1,893.72万元,归母净利润为-10,010.62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10,164.49万元。同时,相关公告均披露称,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相关公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2025年4月12日,公司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更正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更正后预计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998.38万元。更正原因为,经与年审会计师深入沟通后,结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对部分销售收入确认进行再次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部分收入2024年度不予确认,预计减少收入约2,895.34万元。公司预计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后,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责任认定和处分决定
(一)责任认定
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特别是在公司扣非净利润为负的情况下,营业收入是否低于1亿元直接关系到投资者对公司股票是否被实施退市风险的重要判断。但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相关重要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未对影响营业收入预计因素进行任何风险提示,且相关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严重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情节严重。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5.1.2条、第5.1.4条、第6.2.6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高明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经理程宇作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具体负责人,时任财务负责人王彦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述人员违反了《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2.1条、第4.2.4条、第4.2.5条、第4.2.12条、第5.1.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事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无异议。
(二)纪律处分决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2.3条、第14.2.5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高明、时任总经理程宇、时任财务负责人王彦予以公开谴责。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当事人如对上述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可于15 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你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一个月内,向本所提交经全体董监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你公司及董监高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监高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按规则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2024年1至12月份,*ST观典的营业收入构成为:航空装备制造及相关服务占比85.27%,非致命性武器占比14.23%,其他业务占比0.51%。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