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河北日报
公布150项保留证明事项、37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
衡水市修订“两个目录”方便群众办事
本报讯(记者焦磊)日前,衡水市司法局印发《〈衡水市保留证明事项目录(修订版)〉〈衡水市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修订版)〉的通知》,公布了12个领域150项保留证明事项,同时公布了37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提升办事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据了解,此次修订涉及公安、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12个领域150项保留证明事项,包括了事项名称、事项用途、设定依据、索证部门、出具部门等证明事项基础信息。
该市修订“两个目录”后公布的37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主要包括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明等不能证明的);无暴力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证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投资人、负责人资信证明等。
同时,申请人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需提交所列证明事项和材料时,如适用告知承诺制的,由申请人自主选择,衡水市各级行政部门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后便不再索要证明材料,直接予以办理。此举有效缩短群众办事时间,节约行政服务成本的同时,也激发了经营主体的活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该市明确在政府及部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公开“两个目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对照修订本县(市、区)、本部门涉及的“两个目录”,将修订后的“两个目录”及相关工作要求,第一时间传达到基层单位、具体办事部门和办事窗口,实现落实政策文件无缝衔接,避免出现服务和管理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