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成都日报锦观
四川首例建设项目总量指标跨区批量互换在蓉达成
本报讯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刘依林) 6月10日,记者从成都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温江区与青白江区近期签订了一项环保协议——双方围绕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进行批量互换,其中,温江区用90吨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指标,置换青白江区60吨氮氧化物总量指标,成为全省首个总量指标跨区域置换案例。
据了解,国家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规定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我市这一创新探索打破了区(市)县之间环境要素资源配置壁垒,让有限的总量指标流动起来,精准匹配供需,避免资源闲置,有效解决了建设项目环评落地问题。
以此次协议的双方为例,一批重大项目将获益。于温江区而言,置换来的氮氧化物总量指标将用于保障成都西电中特大型特种变产线、四川海思科制药新建锅炉、锦丰纸业技改等项目落地,总投资超30亿元;而青白江区置换来的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指标,将用来支持巨石集团高性能玻纤智能制造基地、秀德畅盈碳纤维全产业链一体化产业基地、中环院西南中试基地等重大项目,总投资额约150亿元。
实际上,这得益于近期出台的《成都市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根据《规程》,建设项目涉及总量指标需求较大,且项目所在区(市)县完成上一年度空气质量考核目标任务的,方可向其他区(市)县申请调剂,将总量指标从富余地调剂到匮乏地。
《规程》还创新推出“承诺预支”举措,总量指标储备不足但具备一定减排潜力的区(市)县,可以通过承诺预支方式落实建设项目总量指标;对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的单项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1吨的建设项目,免予开展总量指标审核及总量指标来源说明等。
截至2024年底,成都已超额完成“十四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其中重点工程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分别为4383吨、6903吨,超目标任务2483吨、2223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