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发布批复,同意山西银行资本补充工具计划,发行额度不超过95亿元。
批复显示,山西银行发行和管理资本工具,应严格遵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可在批准额度内,自主决定具体工具品种、发行时间、批次和规模,并于批准后24个月内完成发行。应在资本工具发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就有关发行情况向山西金融监管局报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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