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省纪委监委6月10日消息,遂宁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罗孝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罗孝廉 资料图公开资料显示,罗孝廉出生于1965年6月,四川遂宁人,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他长期在遂宁市工作,2016年9月任遂宁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2021年9月任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2024年11月被查。
经查,罗孝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
廉洁底线失守,将应当由本人及亲友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违规放贷收息,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装修房屋未全额支付费用;
不正确履行职责,在环保重大事项中盲目决策,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浪费;
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补助资金申报、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罗孝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四川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罗孝廉开除党籍处分;由四川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遂宁市第八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双开”通报指出,罗孝廉“不正确履行职责,在环保重大事项中盲目决策,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浪费”。长安街知事注意到,2022年12月,罗孝廉也曾因环保问题被通报处理。
2022年12月,四川省通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其中包括遂宁市对以土壤改良之名行非法填埋之实严重缺失监管问题。
经查,遂宁市新景源公司、兴宇公司长期借“土壤改良”名义大量非法填埋污泥,2014年5月违规填埋天然气脱硫石膏,形成510吨危险废物;2018年3月以来,非法倾倒和填埋污泥9.19万吨,其中工业污泥2.74万吨,共致使193.9亩土地受到污染。污泥填埋地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多次致函遂宁市船山生态环境局、遂宁市船山区住建局请求查处,群众多次举报两公司存在蚊虫滋扰、臭味发散、非法处置污泥等问题,相关部门却未予重视,监管层层失守,导致问题长期存在。2021年6月8日生态环境部发现并指出问题后,遂宁市船山区确定的第三方污泥处置单位没有实际处置能力,违规将360吨污泥运至外省处置,被外省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发现并退回。
根据调查情况,对遂宁市、船山区及相关职能部门的20名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其中,对时任遂宁市副市长罗孝廉进行诫勉处理。
来源:长安街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