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金融杂志
导读:财产保险业在服务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险保障,也为加强社会治理提供了有效方案
作者|王绪瑾 王浩帆「北京工商大学中国保险研究院;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文章|《中国金融》2025年第11期
国内财产保险业务自1980年恢复以来,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在新的发展环境和趋势下,财产保险业在服务实体经济、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中仍面临着不小的挑战,需要迎难而上,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多更大的保险力量和行业智慧。
我国财产保险发展取得的成就与面临的挑战
我国财产保险业发展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是财产保险保费规模持续扩大,国际地位稳步提升。我国财产保险保费从1980年的4.6亿元增加到2024年的13720.03亿元,国际地位不断提升,非寿险业务全球排名从1999年的第16位升至2014年的第2位,并且近年来稳居美国之后成为第二大保险市场。
二是财险保险主体增加,市场结构更加优化。我国财产保险公司数量已从1980年的1家增加到2024年的90家;市场份额和结构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当前排名前5位的财产保险公司所占市场份额已从2005年的87.73%下降到2023年的74.49%,并呈现进一步下降的态势。财产保险市场结构的完善也为服务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好的竞争条件。
三是保险中介市场快速发展,营销渠道逐渐多元化。我国保险业已形成了柜台销售、陌生拜访、网络销售、银行保险、电话销售等多元化销售渠道。伴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保险中介公司数量也在不断增加。2023年,全国已设立保险中介公司2576家,其中,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分别为1701家、496家、376家。此外,还有兼业代理机构3.2万个、兼业代理点22余万个、个人保险代理人约300万人;保险代理人与经纪人展业收入约占全部保费收入的90%。
四是财产保险业的资产规模不断增加,对资本市场的影响逐步增大。2024年我国财产保险业的可运用资产达22206亿元,综合投资收益率达到5.51%,保险投资的合理运用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
我国财产保险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
第一,财产保险业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协调程度不够。一是与经济社会发展规模不匹配。2023年我国人口、国内生产总值占全球比重分别为17.98%、18.33%,而保费收入只占全球保费收入的13.3%,行业规模及占比远远不够。二是财产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影响力较低。据统计,我国2023年非寿险业的保险深度仅为1.8%,不仅远低于发达市场5.9%的水平,也低于全球4.2%的平均水平。三是保障水平较低。我国2023年非寿险业的保险密度仅为234美元/人,不仅低于发达市场3320美元/人的水平,也低于全球平均528美元/人的水平。四是民生保障影响力不足。以2021年河南强降雨为例,据估计,保险行业赔付金额在直接经济损失中占比仅为11%,保险理赔相对于整体损失来说仍显得远远不够。而汶川地震、玉树地震以及2023年的洪水灾害中,保险赔偿金额占全部损失的比例,均以个位数计算。这种保险保障状况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对财产保险作用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
第二,市场潜力挖掘不够且结构失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再保险与原保险市场发展不匹配,再保险主体数量少、承保能力有限。二是区域发展不平衡,总体上看,东部地区财险业发展较为发达,西部地区相对落后,东部地区财险业的保费占全部财险业保费的53%以上,并呈现上升趋势,西部地区保费占比仅20%左右,并且保险经营差异化不足,往往难以满足不同地区的差异化需要。三是产品结构不甚合理,种类不够丰富,产品同质化严重,与市场需求不匹配。
第三,规模扩张与效益提升存在矛盾。从各国发展看,财产保险发展较快的同时往往呈现出承保亏损、投资盈利的局面,只能通过投资盈利弥补承保亏损,实现综合盈利。但该模式需要稳健成熟的资本市场,而我国资本市场仍处于发展过程中,财产保险公司承保后的投资面临着较大压力,从而导致规模扩张与效益提升间存在更大挑战,同时财产保险也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以2023年为例,财险公司综合成本率达到100.18%,给其投资绩效带来了更大压力。
第四,公司发展迅速与人才不足存在矛盾。我国保险公司数量及规模增加较快,但人才培养远没有跟上公司发展的需求,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保险公司业务的发展,也制约了保险功能的充分发挥。
第五,部分法律法规与财产保险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完善,《保险法》等行业发展的重要法律法规仍需要进一步完善,从而可以更好地夯实行业发展的法治基础。
财产保险日益满足经济发展的多样化需求
财产保险业在服务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险保障,也为加强社会治理提供了有效方案。
近年来,我国财产保险业不断推陈出新,推出的产品日益多样化,较好地满足了实体经济发展日益丰富的保险需求。在当前的财产保险业务中,机动车保险是第一大险种,不仅为机动车所有者因交通事故带来的机动车损失风险、第三者责任风险、车上人员责任风险提供了有效的保险保障,保障了被保险人的财产利益和对第三者的赔偿,促进了社会和谐,提升了社会治理效能,也进一步增加了社会对汽车需求量的增加,推动了汽车产业的发展,带动了经济增长。财产保险中的农业保险,为有效转嫁农业生产经营中的各类风险提供了保险保障,促进了农业生产经营的稳健发展。责任保险也是财产保险的重要险种之一,目前独立承保的责任保险主要包括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和雇主责任保险。其中,校园责任保险为校园师生利益、维护校园安稳的学习环境、推进人才培育和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安全责任保障;赛事承办投保的公众责任保险为体育比赛过程中潜在的风险提供了有效的保险保障;职业责任保险中的医疗责任保险则为化解医患纠纷、保障受害者利益、推进医疗专业化、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提供了保障。财产保险中的出口信用保险为保障出口商利益提供了保障,促进了出口规模扩大和保障提升。相关情况参见表1。
推动我国财产保险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财产保险顶层设计,形成多部门合作机制,采取多政策协调举措,完善多区域布局协调,打造多产品组合保障,将财产保险业更深度融入国家灾害风险管理体系中,更好地构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财产保险保障体系。尤其是在服务国家战略、民生保障等重要领域,应进一步研发新型财产保险产品,如服务国内大循环的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服务“一带一路”共建领域的投资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为人工智能领域提供服务的高科技保险;完善新能源汽车保险,从而更好地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等。
二是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选择合适的经营模式,实现保险投资的更大盈利,以及保险交易的法治化。
三是保险人才专业化。公司发展的核心问题是人才,现代财产保险业发展需要的是既懂保险又懂数字技术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应创新各种措施包括股权激励、企业年金、司龄工资和优先晋升等,以更好地培养人才、留住人才。
四是保险经营数字化。要在保险经营中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在承保、理赔、防灾防损、分保等方面用好人工智能等高科技,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从而提高保险经营质量。
五是条款费率市场化。在我国财产保险市场上,保险公司已具备面对市场需求研发产品和厘定保险费率的能力,条款费率市场化也便于保险权利和义务的匹配,让保险公司更好地面对市场自主经营,更好满足保险消费者需求。
六是保险期限多元化。财产保险业务的期限分为行为时间和自然时间。对自然时间而言,可以考虑允许同时存在财产保险期限有一年以内短期业务和一年以上的长期业务。允许长期业务的发展,有利于业务稳定,降低承保成本和投保成本。从国际经验看,海外财产保险公司往往有经营长期业务的实践。
七是财产保险服务化。财产保险服务化是在财产保险展业、承保、防灾防损、理赔、分保、投资过程中呈现出“以客户为中心”的现象及趋势。加强财产保险服务是保险业发展的主旋律,在财产保险服务中尤其要强调加强防灾减损服务的提供。要保证基本服务、鼓励附加服务、创新延伸服务。
八是完善保险监管。要围绕着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和促进保险业稳健发展,进一步完善《保险法》中关于保险条款费率的监管规定。同时,实行保险监管阶段化,要区分不同市场,对成熟市场要不断完善法规等相关制度建设;对新兴市场则要注重更好地实现市场培育与发展的均衡。■
(责任编辑 马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