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山东小阿龙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由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本机关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追偿决定书》(滕工伤追字[2025]03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八条之规定,截至2025年4月30日,我局社保中心已向你单位职工颜莲莲(身份证号:370481198507017427)的近亲属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人民币859140.5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现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起10日内,将上述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款项偿还至我局指定的下列账户:
户名:滕州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账号:3705016468630955566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清河支行
如对本追偿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0632-5872859联系地址:滕州市善国北路38号
本追偿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