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6月9日丨大成生化科技(00809.HK)公告,为促成供应商债务重组安排,相关供应商近期已专为供应商债务重组安排设立供应商中国合伙企业。所有供应商中国合伙企业均以相同方式设立,因此所有相关供应商参照集团结欠彼等的应付款项金额享有供应商债务重组安排项下的同等权利。
于2025年6月9日,(i)各供应商中国合伙企业(作为初始债权人及认购人);(ii)世纪大成(作为债务人及发行人);(iii)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及世纪大成直接股东大成生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大成香港")订立各份债转股协议。根据债转股协议,各供应商中国合伙企业将动用各供应商债务金额(合共人民币461.1百万元)认购世纪大成新增注册资本,于完成后,该等资本应视为已缴足注册资本,合共占世纪大成约28.98%股权。
债转股协议完成须待集团取得所有监管同意及授权,包括但不限于商务部主管部门所要求的批准或备案后,方告作实。债转股协议完成后,世纪大成将由供应商中国合伙企业合共持有约28.98%,及由大成香港持有约71.02%。世纪大成将仍为公司附属公司。债转股协议已包含禁售条款,据此供应商中国合伙企业所持世纪大成任何股权仅可为供应商债务重组安排目的而持有,不得出售、用作担保、质押、设置产权负担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
为解决供应商债务,供应商中国有限合伙所持世纪大成的股权最终将置换为本公司上市股份。根据债转股协议的规定,供应商中国有限合伙应于香港设立有限公司形式的特殊目的工具("供应商特殊目的工具"),并将其各自于世纪大成的股权转让予其各自的供应商特殊目的工具。作为供应商债务重组安排的最后一步,公司将透过发行公司新股份作为代价股份,向供应商特殊目的工具收购世纪大成合共约28.98%股权,即供应商特殊目的工具所持世纪大成的全部股权。该代价(即供应商债务于扣除折让后的金额)尚未于债转股协议内协定。
根据最新磋商,预期该折让幅度不会低于30.0%。剔除供应商债务折让金额与作为代价股份发行的公司新股份的公允值差额影响,预期集团将就该供应商债务折让录得净收益不少于约190.0百万港元。于本公告日期,集团与供应商中国有限合伙或其任何代名人并无就发行公司股份订立具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亦未就发行价格达成共识。
于上述股权置换完成后,世纪大成将再次成为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因此,世纪大成的最终实益拥有权不会变动,且于紧接供应商债务重组安排完成前及紧随供应商债务重组安排完成后亦不会对集团于世纪大成的权益造成整体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