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记者 严佳敏 江芸涵
近日,部分高考考生收到所谓“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短信,称在考试中被AI监考发现其有作弊行为,成绩记为0分。6月9日凌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紧急提醒:教育主管部门和招考机构绝不会向考生发送此类信息,请各位考生及家长注意保管好个人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诈骗短信截图正值2025年新高考期间,许多不法分子借机发布不实消息、炒作虚假信息,误导考生和家长。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多次发布诚信高考提示,四川在线记者也梳理了近几年出现的几类高考虚假信息案例,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认准官方网站、官方账号发布的涉高考信息,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温馨和谐的考试环境。
第一类
提供“作弊”资料、手段,诈骗获利
每年,都会有不法分子借用各种渠道为考生和家长提供“作弊”方法,如售卖高考“押题卷”、试卷答案等,甚至包括“枪手替考”“作弊神器”等手段,利用“出题名师”“顶级学校”“秘密渠道”“黑科技”等字眼诱惑广大考生和家长,要求考生和家长付款购买。
案例:
2019年6月12日,山东警方破获一起网络售卖高考押题试卷骗取考生家长钱财的案件。嫌疑人李某花几百元从书店和网上买来普通考试试卷,冒充某知名辅导机构负责人向家长兜售所谓“高考押题试卷”,骗取多位家长钱财共计十余万元。
2021年3月,黄某通过QQ进入多个聊天群,谎称自己有渠道可以买到高考答案,以每科1.5万元的价格将所谓的“高考试卷答案”出售给家长及考生,诈骗安徽、山东、湖南等五省10余人,骗取钱财10万余元。
提醒:
高考试卷属于国家绝密级材料,保管和运送都有严格管理条例,所有涉密人员均实行封闭式管理。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务必保持清醒认识,切勿心存侥幸,轻信所谓“高考绝密答案”“秘密渠道”等虚假信息,不要把宝贵的时间和精力浪费在所谓的“猜题”“押题”“作弊”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都属于违法行为。
第二类
发布虚假涉考信息,煽动情绪
每年都会有考试安排、泄题泄密、违规阅卷、分数线公布等各类虚假涉考信息出现,从考前到考后,层出不穷,更有甚者标榜“教育考试院”“阅卷人”等信息渠道,以达到违规获取考生信息,进行电信诈骗等目的。
案例:
泄题、泄密虚假信息:2022年高考数学科目考试结束后,有网民发布部分试卷图片,被疑泄露试题。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系恶意编辑“占坑帖”。其考前在有关平台发布无关帖子占位,考后再用试卷内容替换原有内容,帖子时间仍显示为开考前,造成疑似考前泄题的假象。2022年,某考生考前在QQ空间发布无关帖子占位,考后再用试卷内容替换原有内容,帖子时间仍显示开考前。另一考生自称“考前押中语文全国乙卷试题”,同样是考后恶意编辑的“占坑帖”。
分数线公布、提前查分等虚假信息:2024年高考后,一些社会机构网络账号以文章或视频形式发布所谓四川省2024年普通类本科一批调档线,后经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实,这些信息均为虚假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
提醒:
高考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经过40多年不断改进完善,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一整套科学规范、监督有力、公平公正的考试招生体制机制,有关考试组织情况、考试违规处理、阅卷流程、查分时间等信息均由官方账号、平台发布,考生、家长通过这些可信渠道查询、核实有关情况,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务必提高警惕,增强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不要轻易采信、转发非官方渠道信息,共同维护考试招生良好秩序。
第三类
编造招生政策、录取信息,诈骗获利
招生录取也是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和家长不熟悉高考相关招生政策实施诈骗的重灾区,他们标榜“花钱搞定学校”“内部招生名额”“高校招生会议”等,声称不看分数、保证录取,利用考生和家长的焦虑心态,收取高额费用。
案例:
2023年,一社会机构组织举办高校招生宣传工作研讨会,会议安排中出现“四川省考试院召开座谈会、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领导参加并讲话”等信息,误导各高校、中学等,后经查实,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以商业运营为目的,有偿组织开展招生宣传交流研讨活动,未允许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以该考试院名义收取与招生宣传挂钩的费用。
提醒:
高考招生录取工作都是在网上进行,并严格执行已公布的招生计划,不存在所谓的“内部指标”,更不会向家长收取高额费用。考生家长务必保持理性判断,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务必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权威资讯,谨防因焦虑情绪落入信息陷阱,耽误正常升学规划。同时,要警惕各类违规招生广告,凡是需要收取保证金、录取费、指标费的,一律不能相信。如发现相关线索,请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提供案件线索。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