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入学通过“入学一件事”平台报名;普通高中按照招生范围招生
日前,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秩序,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
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
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通知》要求,各县区要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核定招生计划,同步建立并完善新建学校招生范围和新建小区对口学校划分工作机制。招生片区划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的,可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在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一般实行单校划片;在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可根据实际稳妥推进多校划片,推进片区间优质教育资源大体均衡。初中学校实施小升初对口直升或实施多校划片的有关要求,应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前向社会公布。
《通知》强调,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同招”全覆盖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区)学生入学需求,不得跨市招生。全市民办小学招生全部纳入“入学一件事”招生平台,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继续按照《张家口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张教基〔2022〕51号)有关要求执行。所有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随机派位过程应邀请公证机构、两代表一委员、中小学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参与监督,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要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管理,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审批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平台的录取结果进行招生结果认定和学籍注册,民办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严禁通过其他任何形式组织招生。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严禁以“校园开放日”、面试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
关于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分班,《通知》规定:做好均衡分班,均衡配备师资,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此外,要确保56人及以上大班额问题不反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加强资源建设。
小学入学通过“入学一件事”平台报名
根据《通知》,2025年起,全市“入学一件事”平台实现与省级业务平台的全面对接,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工作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通过平台进行。
《通知》要求,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在报名时一次性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并通过与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数据共享的方式进行户籍、房产等入学相关信息的核验。因特殊原因后期进行补录的学生,原则上须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学校,通过招生平台进行信息补录及信息核验工作,但不得补录已在系统中被录取的学生。各县区要全面规范、简化招生程序,提前筹划招生入学相关事宜,稳妥做好学区划分工作,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条件和录取程序。信息采集工作在招生入学时完成后,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此外,《通知》要求做好招生入学信息公开。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招生工作开始前,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相关信息,包括招生入学具体政策、招生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入学条件、报名材料、报名流程、招生时间节点、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学校要在开学前向社会公布新生名单等信息,主动公开招生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公信力。
普通高中按照招生范围招生
就切实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通知》作出如下规定:
合理制定招生计划。全市统筹考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普职协调发展和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根据区域内普通高中布局、办学条件、批复办学规模、往年招生数量、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年度目标、加强控制大校额、规范办学要求以及初中毕业生数量等情况,科学编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大班额,起始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鼓励减少班容量至50人以下。市教育局一次性下达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各县区、各学校按照计划做好招生工作。
加强招生范围管理。县(区)属公办高中原则上在本县(区)域内招生,市属公办高中(含张家口市下花园区高级中学、张家口市崇礼区第一中学)在桥东区、桥西区、经开区、下花园区、崇礼区范围内招生(张家口市实验中学除在上述范围内招生外,可在宣化区招生);察北管理区列入张北县招生范围,塞北管理区列入沽源县招生范围;市第二中学(河北张家口艺术高中)、市第十中学(张家口音乐艺术高中)特色校可在全市范围内招生;市第六中学(河北张家口外国语学校)、张家口市宣化第二中学(张家口市青少年冬季奥林匹克运动学校)、张家口市第四中学、张家口市实验中学特色班可在全市范围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可在市域内举办地以外招生,在举办地招生比例不得低于招生计划数的60%,具体招生比例,由各县区分学校确定。我市所有普通高中不得在市外招生。职普融通和综合高中试点学校招生范围和其他有关招生事项另行通知,但不得录取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和非应届初中毕业学生。此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空军青少年航空班、海军青少年航空班可在我市组织招生;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河北省“校园体育实验班”可在我市招生,具体招生结果以省教育厅通知为准;其他市外普通高中不得在我市招生。
规范招生录取程序。全市根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等,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并向社会公布;全市通过招生录取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普通高中报名录取工作,全市实行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要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不得录取无河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学生;所有普通高中按照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普通高中录取学生名单,向学生发放加盖学校印章的录取通知书,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就读机会,其他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并为其办理注册学籍手续,市教育局按市考试院提供的录取名单,在省教育厅规定时间内统一进行普通高中网上学籍注册;严禁普通高中学校以任何形式私下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以“签订预录取协议”等方式抢夺生源。
规范高中自主招生。为促进学校特色化多样化发展,普通高中学校可实行自主招生。招生人数不超过本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主要招收艺体类等专业特长学生,招收体育特长生需达到张家口运动技能等级四级以上(含四级)标准,招生范围限定在学校所在县区。学校自主招生方案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市教育局。自主招生意向在公布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文化课考试成绩前确定,录取工作根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统招生录取同步进行,不得自行组织选拔性文化考试。
规范指标分配招生。本市部分优质公办普通高中的部分招生指标向有需求的县区进行分配,以促进义务教育发展。
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对于违规超范围“掐尖”、要求学生放弃中考的,要及时纠正、严肃查处。严禁民办学校招收未达分数线考生、超计划招生。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核办毕业后跨省就学业务,不得为无河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学生建立普通高中学籍。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记者 朱晨晖)
原标题:张家口市规范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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