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本报讯【记者 冯娜娜】
根据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开信息显示,6月5日,中国证监会核准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信达期货有限公司变更实际控制人。
根据批复,核准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汇金公司”)成为上述公司实际控制人。
中央汇金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央汇金公司直接持有19家金融机构股权。中央汇金公司控股参股机构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光大集团、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4日,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均发布公告,控股股东变更为中央汇金公司。
近日,中央汇金公司召开了2025年党建与经营工作会议。会议强调,2025年中央汇金公司要进一步强化工作统筹,既锚定年度目标任务推动落实,确保“十四五”圆满收官,又要着眼于重要节点,前瞻谋划好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探索完善国有金融资本受托管理模式,加强中央汇金公司履职能力建设,推动控参股机构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工作新局面。其中重点包括:要突出核心功能,更好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受托管理职责,推动控参股机构持续当好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打造一流金融机构的“领头雁”和维护金融稳定的“压舱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