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改革开放是党和人民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新时代新征程,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用好改革开放这个重要法宝,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公平正义在凝聚改革共识上的重要作用,形成改革合力,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公平正义是改革的道义基础,提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价值共识大道之行,天下为公。公平正义,是人类不懈的追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从道义和价值层面看,党领导人民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就是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进程。因此,公平正义是改革的道义基础,能提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价值共识。
改革开放以来,党领导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不断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系统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根本问题,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彰显社会公平正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成为重大任务,公平正义成为高频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着眼创造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不断克服各种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如果不能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如果不能创造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甚至导致更多不公平,改革就失去意义,也不可能持续。”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党认识到只有始终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进一步形成价值共识,保障改革行稳致远。为此,党坚持将之作为一面镜子,审视各方面体制机制和政策规定,哪里有不符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哪里就推进改革;哪个领域哪个环节问题突出,哪个领域哪个环节就被作为改革的重点,始终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新征程,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突出公平正义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夯实道义基础,增强价值共识。更加突出公平正义价值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改革发展相信人民,依靠人民,为了人民,成果共享,并且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
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努力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有着根本一致性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是中国共产党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回顾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社会公平正义始终是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价值目标,同时成为努力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
改革开放以来,党始终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逐步改善人民的生活,努力保障和实现人民各方面的权利和利益,社会公平正义共识不断增强,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不断得以彰显。
新时代以来,全面深化改革成为重大任务,追求社会公平正义成为更加突出的目标价值,在实践中,追求社会公平正义与努力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通过改革发展让人民得实惠,彰显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和道义原则,以此推动人的全面发展。事实上,每当改革遇到阻力的时候,就更加需要强化为什么改革,秉持什么理念改革,改革为了谁、依靠谁等根本问题。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必须突出社会公平正义价值取向,让人民群众更加坚信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践行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更好地抓改革、促发展,进而形成破除改革阻力的强大合力。
新征程,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彰显社会公平正义,创造努力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为此,要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突出社会公平正义,把它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在要求,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价值取向,作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要求,既从道理、学理、哲理上讲清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什么要突出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又要说明白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努力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一致性和前者对后者的条件性。只有这样,才能激发全体人民支持改革和参与改革的热情,增强破除改革阻力的动力,凝聚起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伟力。
(作者系四川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省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