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阳光工程”暴富骗局
创始人
2025-12-17 02:13:04

专挑年轻大学生行骗,涉案金额达2300余万元

成都温江警方查处传销窝点。成都市公安局供图

◀落网的传销组织成员。

  打着“国家项目”的幌子,声称只要交满69800元,就可以加入“团队”,享受最终1040万元的分红……数字幻梦背后,实际上是一场彻头彻尾的传销骗局。

  今年7月,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涌泉派出所接到一通报警电话,电话那头,一名年轻男子的声音带着焦虑与不安,向民警描述了自己被邀请来成都考察“阳光工程”的奇特经历:每天定时组织活动,团队成员实行“家庭式管理”,每拉一个人头可获得分红……温江警方循线调查,最终破获一个隐蔽性极深、主要以年轻大学生为行骗目标、涉案金额达2300余万元的特大传销案。

  12月16日,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通过采访办案民警和相关当事人,对这起传销案件进行了一番了解和调查。

“项目”有点怪异

须交69800元“人头费”

并不断邀请新人加入

  “喂,你好,我想报警,我好像遇到了传销……”今年7月,涌泉派出所接到某高校在读大学生小林的电话,小林称一个女性好友联系了他,说成都有一个“国家暗中支持的新兴项目”,免费旅游还能挣钱,机会难得,邀请他前来“考察”。

  抱着想谈恋爱和发展职业生涯的憧憬,小林来到成都,却不知自己正一步步陷入一个以“阳光工程”为名的传销陷阱。

  抵达成都后,小林受到了“超乎寻常”的接待。他应邀住进了温江某小区的一间合租房,里面已经住了好几位和他年龄相仿的年轻人。起初几天,他被带着参观市容、聚会吃饭,气氛融洽。

  然而,渐渐地小林发现,所谓的“项目考察”有些不对劲。因为这些人每天都宣传“致富经”,不断强调这是“国家项目”“政府允许”,并展示着各种黄金、车辆等显示经济实力和盈利能力的东西。

  “他们反复告诉你,外面的人不理解是因为层次不够,只有抓住这个机会才能实现阶层跨越。”小林说,团队每天的活动内容很丰富,成员定期参加聚会、跑步以及外出旅游等等,在反反复复的包装和诱惑下,有的人逐渐动摇,开始按照要求“拉人头”,凑齐“入门费”。

  小林注意到,所谓的“阳光工程”,就是想方设法让他们交出69800元“人头费”,并不断地邀请新人加入。虽然在这个过程中,他也赚到了一些钱,但是和当初团队承诺的内容完全是两码事。因此,在疑虑一段时间后,他选择了报警。而这个报警,也成为警方破获此案的关键线索。

警方循线破案

两次开展收网行动

35名骨干成员被抓获

  根据小林的举报,温江警方初步判断这是一个隐藏在辖区内的传销团伙。

  为进一步摸清该团伙详细情况,专案组民警通过分析研判,很快突出以朱某某为首的传销团伙负责人,通过“拉人头”的方式不断壮大传销网络,犯罪链条呈现出典型的传销金字塔式层级扩张。

  在他们的蛊惑下,短短数月便发展了200余名“下线”。

  经过一个多月的缜密侦查,相关证据充分固定,收网时机成熟。8月15日,温江区公安分局组织警力,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对多个涉及传销的小区窝点开展统一收网行动,一举挡获涉传销人员195人,查获大量培训资料、账本等涉案物品,并对以朱某某为首的26名涉案骨干成员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随后,专班民警通过对26名骨干成员的各类活动信息进行深度研判,持续开展深挖细查,联合市局经侦支队和相关公安分局,又突出了与该团伙相关联、潜藏在辖区内的另一个传销团伙。

  11月27日,温江警方再次组织开展联合行动,成功捣毁涉传窝点27处,挡获涉传人员137人,对以杨某某为首的9名涉案骨干成员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至此,该传销团伙从高层到底层被全链条摧毁。

  目前,温江警方同区市场监管部门对297名涉传人员分别给予行政处罚并全部劝返回原籍。

揭秘作案细节

目标多是年轻大学生

以工作交友实施诱骗

  警方调查发现,该组织架构严密,以朱某某、杨某某等人为首的骨干成员,各自控制着多个传销团队,呈现出清晰的金字塔式层级。

  他们利用微信、QQ等网络平台,以外省在校或刚毕业大学生为目标,以介绍工作、旅游、交友为诱饵,将其骗至成都。随后通过一套完整的“洗脑”流程——从热情接待消除戒心,到封闭培训灌输暴富理念,再到虚构案例营造成功假象,逐步控制受害人思想,诱骗其缴纳高额费用并发展下线。

  “这类传销发展对象主要是在读或刚毕业大学生群体,特别是就业差或厌学的大学生群体,甚至其中有人因传销导致大学肄业。”温江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旷明说。

  这些大学生来到成都后,会进入团队,然后上交手机。团队实行企业化管理模式,每一个房间就是一个办公室,办公室里面分为组长或者“老总”,成员之间互不认识,由“老总”每天组织和安排活动,包括定期的跑步聚会和团建等。以“阳光工程”“连锁经营”为由头,以“五级三晋制”模式,诱骗参与人员缴纳69800元获得加入资格,虚构通过发展下线,最后可获利1040万元的谎言进行传销活动。同时,鼓吹这是“国家项目”“由国家暗中支持”,企业向国家纳税、是合法行业,偷换“传销”概念,在这个所谓的“阳光工程”传销案中,犯罪嫌疑人利用大众逐利心理、虚构新兴经济概念、借助前沿网络技术,对参与人员进行“洗脑”。

  比如,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虚拟币投资、积德行善等投资概念、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迷惑群众;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方式欺骗群众。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宋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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