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教育局发布中、高考期间对涉考校外培训机构行为自律的提醒。
提醒含21条具体要求,包括不得在相关培训及广告、互联网宣传中使用“押题”“保分”“签约录取”“内部渠道”“命题(评卷)老师授课”以及其他噱头,引诱误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不得通过自媒体、家长群等渠道散布“升学捷径”“未来命题趋势分析”等消息。
此外,高考志愿填报等单项服务收费不应明显高于本地区同类服务市场均价; 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喜报”“升学率”“高分考生”,本机构“上榜率”“录取率”等。
来源: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