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上观新闻
当前,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已成为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建设“科技强国”战略、实现“金融强国”目标的必由之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为适应科技创新所带来的新形势新要求,我国亟须进一步在金融体制机制层面上发力,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引领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
加强科技金融体制顶层设计
党的领导是做好科技金融工作、引领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科技金融的本质仍为金融,以资本效益为中心,以资本回报率为导向,而科技创新的高成本、长周期与低预期,使得科技金融规模扩张与收益能力受限,极易出现脱离实体经济扩张的倾向。因此,建设科技金融强国是一个长期、艰巨且复杂的工程,需要强基固本,久久为功。只有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党领导科技金融工作的体制机制,引导科技金融工作始终将服务实体经济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要求,切实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才能确保科技金融发展始终沿着正确道路和方向前进,以提升生产力、创造社会财富、增进人民福祉。
深化科技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不断加强金融和科技部门的通力协作,不断推进金融科技服务能力建设,聚焦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的短板弱项,持续加大金融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优化融资增信、信息共享、风险分担等配套措施,更好满足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更好发挥金融机构服务于企业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加速形成“科技-产业-金融”的良性循环,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匹配性,推动金融体系更好适应新时代科技创新需求。
加大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的政府投资与政策支持。为坚持以事关国家发展与安全的重大科技任务和国家大型科技基础设施为主线,应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以及政府政策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扩大政府科技投资与创新再贷款规模,超前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顶尖科技人才培养和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储备,奠定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社会基础。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设立支持科技创新的专项金融工具,进一步聚焦商业性金融干不了、干不好的业务,聚焦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对科技创新重大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打造高效创新产业集群,兼顾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加快完善科技金融市场体系
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形成和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更多金融资源进入科技创新领域,不仅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核心要点,也是加强和改进科技金融工作的核心要义。我国金融体系虽规模庞大,但存在大而不强、大而不精等问题,科技投入总量相对不足、结构不尽合理,服务水平亟待提升,诸多矛盾和短板仍然突出,难以有效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此,要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推动金融服务结构优化和质量提升。
建立健全结构合理的科技金融市场体系。统筹运用股权、债权、保险等手段,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格局,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加大货币信贷支持科技创新力度,鼓励银行探索长周期贷款方案,充分发挥大型商业银行对科技创新的主力军作用,积极调动中小商业银行立足本体特色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发挥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关键枢纽作用,加快建立科技版债券市场,鼓励和规范天使投资、风险投资;探索以共保体方式开展重点领域科技保险风险保障,发挥科技保险支持创新的减震器和稳定器作用。
促进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初创企业是推进科技创新、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力量,但大多数初创企业并不足以达到上市融资的要求,普遍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为此,我们要壮大耐心资本、长期资本、优质资本建设,持续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打造适应创新发展要求的产业投融资体系,支持培育发展一批科技领军企业、独角兽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国有资本为主导,加大国家主权基金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中长期资金和社会资本聚焦科技属性、技术价值、新兴领域开展有效投资,带动形成创业投资资本集群,募集更多资金投向硬科技,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
完善科技金融市场进退机制建设。鉴于金融作为特许经营行业的特殊性,以及科技金融领域投向的战略性,我国应加强科技金融市场统筹规划,把好科技金融市场的进出门槛。一方面,要完善市场科学准入机制。明确市场进入标准和运营要求,提高关键金融基础设施共享建设,搭建良性合作的科技金融平台。放宽民间科技金融投资市场准入,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国家科技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吸引更多海外投资者进入国内市场,投资科创项目,以丰富金融市场参与主体,提升我国金融市场的融资能力和资源配置效率。另一方面,要建立市场灵活退出机制。盘活被低效占用的科技金融资源,避免局部资金淤积,提升资金配置效率,优化科技金融市场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内生发展动力。
有效防范化解科技金融风险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确保科技金融行稳致远,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安全底线。金融稳,则经济稳,防控风险一直是我国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随着科技金融的快速发展,在带来创新活力的同时,也带来了监管盲区和系统性风险隐患。必须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的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为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筑牢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线。
深化科技金融风险监管体制改革。一是构建技术型创新化监管体制。科技金融监管要广泛运用金融科技,包括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数字化监管能力,推动建立科技金融风险监测平台,加强对科技金融业务的穿透式监管,实现对金融市场异常波动和风险累积的实时监测和预警。二是完善全方位法治化监管体制。要以强化金融监管为重点,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完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健全“一行一局一会”监管架构,明晰金融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及时跟进金融创新业务发展,坚持不懈地消除监管空白区域,加强监管协调,防止监管套利。
完善科技金融风险防控机制。金融安全的核心并非无金融风险,而是使风险处于可管控、可化解之中,从而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为此,应主动探索科技金融监管“沙盒”机制,在风险可控的环境中试点创新业务,切实加强风险源头管控,维护科技金融市场稳定。积极构建科技金融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处置机制,规范科技金融风险评估标准和处置要求,要求科技金融机构精准评估风险,防止因盲目放贷、过度投资而扩大未来金融风险防范压力,建立健全风险信息共享披露制度,提高风险识别的准确性,增强风险阻断的时效性,以降低潜在损失。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上海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原标题:《适应科技创新需求,科技金融体制如何构建》
栏目主编:杨逸淇 文字编辑:陈瑜
来源:作者:王艺宣 杨一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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