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晚,嘉麟杰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绍兴国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东旭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李兆廷等,于2025年6月6日收到河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当事人被合计罚款超12.4亿元,李兆廷等人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同日,河北证监局发布另一份相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东旭光电及相关当事人被合计罚款超4.2亿元。
综合两份决定书,东旭集团、东旭光电及李兆廷等相关当事人被合计处以罚金超16.6亿元,主要责任人员被采取5年以上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除此之外,6月6日,上交所对东旭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李兆廷等13名责任主体作出纪律处分。
在东旭光电、东旭蓝天相继退市之后,曾经的“东旭系”资本版图,如今只剩嘉麟杰一家上市公司。
超16.6亿元高额罚单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东旭集团在债券市场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债券存在欺诈发行行为;李兆廷及东旭集团组织、指使东旭光电从事信息披露违法、欺诈发行股票行为;李兆廷及东旭集团组织、指使东旭蓝天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河北证监局对东旭集团及时任董事长李兆廷等人合计罚款超12.4亿元。具体来看,河北证监局对东旭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83亿元罚款;对李兆廷给予警告,并处以5.89亿元罚款;对东旭集团时任董监高的相关责任主体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25万元至1500万元不等罚款。
此外,鉴于李兆廷等人违法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对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另有两名相关责任主体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同日,河北证监局官网还发布了另一份相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就东旭光电欺诈发行股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经查明,东旭光电在股票和债券市场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东旭光电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欺诈发行,东旭光电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基于此,东旭光电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9亿元罚款,其余相关当事人被处以30万元至540万元不等罚款,上述罚款累计4.2亿元。
综合两份决定书内容,东旭集团、东旭光电及相关责任主体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欺诈发行等事项,收到超过16.6亿元的高额罚单。
与此同时,上交所也对东旭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李兆廷等13名责任主体作出纪律处分,上交所决定对东旭集团予以公开谴责,并5年内不接受其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并限制部分人员担任证券发行人高管职务。
“东旭系”陷入危机
东旭集团成立于1997年,业务涵盖光电显示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半导体硅碳材料、新能源发电及组件、新能源汽车、高端医用药玻包材等。东旭集团实控人李兆廷曾控股东旭光电、东旭蓝天、嘉麟杰三家上市公司。
“东旭系”的危机始于2019年。东旭集团2019年年报显示,公司营收344.35亿元,同比下降33.6%;营业利润为-324.33亿元,由2018年的盈利33亿元转为巨额亏损。截至2019年年末,东旭集团资产总计1966.14亿元,负债合计1516.82亿元,负债率77.15%。此外,2019年东旭集团毛利率由2018年的22.9%转为负数,销售净利润率由2018年的5.43%跌至2019年的-96.78%。自2019年开始,东旭集团营业总收入连年下滑,并始终处于亏损状态。
图片来源:Choice伴随着东旭集团危机爆发,李兆廷也多次被列入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企查查显示,李兆廷身为被告,涉及69个司法案件,案件金额累计超180亿元。
也是在2019年,东旭光电、东旭蓝天、嘉麟杰均由盈转亏。2020年,嘉麟杰重新实现盈利,但自2019年至2023年,东旭光电、东旭蓝天合计亏损超100亿元。
2024年10月11日,因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触及深交所强制退市条件,东旭光电被终止上市。而在半年后的2025年4月30日,东旭蓝天也因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告别A股。至此,“东旭系”仅剩嘉麟杰一家上市公司。
嘉麟杰属于纺织服装行业,主营业务为中高档针织纬编功能性面料及成衣的研发,公司依托纵向一体化的生产体系为客户提供从织造染色到成衣的服务。嘉麟杰在6月6日的最新公告中表示,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与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然而嘉麟杰的状况也不容乐观,公司归母净利润自2022年起开始急速下滑。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2亿元,同比增长19.65%,但“增收不增利”,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62.86%至1911.50万元,较2022年的9316.22万元净利润更是大幅缩水。
公司表示,净利润下滑主要由于公司海外联营企业经营业绩亏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相比去年保持平稳增长,但受纺织品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略有下降。
6月6日,嘉麟杰报收2.52元/股,市值仅20.87亿元。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