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河北法制报
本报讯 (沈月颖 刘璐)“不用做鉴定,在家门口儿开庭,法官真是帮了大忙!”近日,申请人林某对定州市人民法院大辛庄法庭审判团队诚挚地表达谢意。在这起特殊监护权指定案件中,定州法院通过“免鉴定+巡回审判”模式,为案件当事人家庭省去鉴定费3000余元以及往返奔波,司法的力量与温暖就在这“多跑一趟、多想一层”中悄然生长。
林某系被申请人张某的母亲,被申请人张某今年38岁,人生轨迹在5岁那年发生转折,一场突如其来的高烧,导致其脑部受损,经诊断为精神分裂症,评定为精神残疾二级。自2021年开始,张某一直在医院接受治疗。“每次办事都要证明我是监护人,闺女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清楚。”申请人林某的求助字字揪心。
申请指定监护人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是被申请人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必要时应当对被请求认定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鉴定。“司法鉴定不是必经程序!我们跑跑腿一样可以调查清楚。”承办法官陈少锋说。
接到申请的第二天,审判团队就带着案卷奔赴医院。在病房里,审判团队与被申请人张某见了面。交谈时,张某意识清楚,能进行简单交流,但总体智力低下,不能进行深入沟通。
随后,陈少锋仔细查阅了张某近5年的诊疗记录,厚达百余页的病历记载着7次住院治疗史。“患者张某的情况目前治愈几率较小。”主治医师的说明让审判团队神情凝重。
接下来的几天,审判团队到派出所调取亲属关系证明,在村委会沟通了解详情,走访邻居了解张某日常表现……这些鲜活的调查材料,最终构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
考虑到当事人身体原因,法院特意将庭审安排在群众“家门口”。陈少锋用方言耐心释法,当庭展示医院见面照片,清晰呈现被申请人张某的精神状态。短短半小时,这场浓缩着司法智慧的庭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