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三原法院独李人民法庭深入三原县陂西镇,巡回开庭审理了一起土地流转合同纠纷案件,并邀基层群众观摩,镇综治办和人民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将庭审现场变成法治课堂,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良好社会效果。
本次土地流转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按合同约定将土地交付被告使用,然而被告却未依约支付土地流转费用,经原告多次催促,仍拒不履行合同义务,所涉土地还出现撂荒现象,严重损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考虑到案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且此类土地流转纠纷在当地具有一定普遍性,独李人民法庭决定开展巡回审理,将庭审现场搬到群众“家门口”,方便群众参与诉讼的同时,也让更多村民直观了解案件审理过程和相关法律知识。
庭审现场,气氛严肃庄重。张维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辩论,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意见。镇综治办工作人员及人民调解员认真观摩庭审过程,深入了解案件细节,为后续参与调解工作做好充分准备。庭审结束后,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邀请镇综治办及人民调解员共同参与。调解过程中,法官与镇综治办工作人员杨金权、人民调解员张力紧密配合,从情、理、法多个角度入手,耐心细致的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经过3个小时的努力,最终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初步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均表示再认真考虑,尽量将双方的损失降到最低,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法庭决定择日宣判,再给双方当事人留出一段和解期限。
此次巡回审理活动,是独李人民法庭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实践。通过邀请镇综治办及人民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进一步加强了人民法庭与基层组织的沟通协作,形成了多元解纷合力,为有效预防和化解类似纠纷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巡回审理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让群众接受法治教育,增强了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真正实现了司法服务“零距离”,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在今后的工作中,独李人民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创新司法便民举措,充分发挥巡回审理的优势,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努力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作者:张 维
编辑:侯宜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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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