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通讯员 茹玉
6月4日,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湖州法院环境司法护航绿色发展工作报告》,系统梳理总结近年来环境资源审判数据及创新实践有关情况。这份凝聚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司法实践的白皮书,以20余个创新机制、60余个典型案例,勾勒出司法护航绿色发展的“湖州路径”。
据了解,近两年湖州法院新收环境资源一审案件480件,审结459件,案件总量同比下降25.16%,其中刑事案件72件、民事案件233件,环境资源纠纷源头治理成效显著。
制度创新构建绿色司法体系:从理念迭代到机制落地的全域实践
湖州法院将绿色发展理念深度融入审判执行全流程,打造“1+N”绿色司法保护体系。出台《全面构建绿色司法保护体系的意见》,以环境资源审判为核心,延伸出绿色破产、绿色金融、绿色知产等多领域协同保护枝干,安吉法院首创的“绿色司法指数”成为衡量审判执行绿色化水平的重要标尺。这种从“办绿色案”到“绿色办案”的理念升级,正通过制度创新转化为具体实践。
专业化建设是体系构建的基石。全市法院培育9名环境资源审判专业人才,组建跨庭室合议庭审理绿色破产案件,安吉法院将环资、知产、旅游审判职能整合,形成“三合一”专业团队。38名涵盖环境法学、生态技术的专家组成咨询库,技术调查官与专业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为破解环境案件“专业断案”难题提供智力支撑。
机制创新成果尤为亮眼。围绕“绿色破产”“碳汇修复”等制定10余项工作规范,禁止令适用办法被最高法院诉讼规则吸收;联合行政机关出台耕地保护、绿色产业发展意见20余个,构建起法治护航的“制度矩阵”。值得关注的是,“森林法官”“1+1+N生态修复基地”等创新机制被写入最高法、浙江高院工作报告,成为可复制的生态司法经验。
司法护航绿色转型:生态保护与产业升级的双向赋能
在守护生态环境的具体实践中,湖州法院打出“刑事打击+生态修复”组合拳,以典型案例彰显司法力度。湖州中院审理的全国首例“COD去除剂干扰监测设施污染环境案”入选最高法院年度典型案例,依法严惩偷排污水、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犯罪行为,近两年审结环境污染刑事案件18件。
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司法令状成为重要保护工具。全市法院累计发出司法令状260余份,南太湖法院在长兴水韭保护案中,首次确立生物多样性领域禁止令审查标准,成功守护国家一级保护植物。而湖州中院办理的全市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判决被告承担1900余万元修复费用,斩断横跨长三角的废甲酯油非法处置产业链,实现“审理一案、修复一片”的治理效能。
转向产业升级赛道,“绿色破产”机制成为激活低碳发展的关键引擎。湖州首创将ESG评价体系引入破产审判,2024年环境资源法官参与审理涉环保破产案件33件,引导9家企业绿色转型、24家低效企业出清,释放土地73.67亩。新天龙科技重整案中,通过“环保承诺+技术改造”使普通债权清偿率从0提升至84%;尤夫高新纤维引入ESG指标后市值增长180%,两案分别入选全国法院环资典型案例和浙江法院破产十大案例。
绿色产业护航同样亮点频现。“金叶子共享法庭”化解涉茶纠纷50余起,安吉法院通过“三级联调”妥善处理浙北峡谷漂流项目合同纠纷,推动出台露营地管理办法;德清法院规制企业环保虚假宣传,为低碳产业发展清障护航。在执行环节,创新“技改抵扣”责任承担方式,吴兴法院探索政府回购林权模式,既保障债权人权益,又促进林下经济发展,实现司法裁判的生态价值与经济价值双赢。
协同治理构建现代生态法治格局:从个案裁判到全域共治的效能升级
在推动生态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中,湖州法院注重以案释法引领风尚,同时强化跨区域协同与社会共治。累计发布环境资源典型案例60余个,17件入选省级以上案例,其中6件获“国字号”认定,1件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案例库收录。连续十年发布审判白皮书,19个生态司法实践基地年均开展普法活动180余场,南太湖法院一体化生态修复基地位列全国法院十年生态保护示范基地之首,成为传播生态法治理念的重要窗口。
跨区域协同治理方面,湖州法院与沪苏浙皖法院建立长三角、大运河司法协作机制,安吉法院探索共建天目山脉生物多样性走廊,南太湖法院审理的28人跨省污染案保障了区域生态安全。180余名“森林法官”下沉村社,近两年发送司法建议15则且采纳率100%,推动形成“司法引领、行政协同、社会参与”的生态治理共同体。
“站在‘两山’理念提出20周年的新起点,湖州法院将持续以司法含‘绿’量提升发展含‘金’量,为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提供更坚实的司法保障。”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文霞表示,从太湖溇港到天目山脉,从桑基鱼塘到竹林碳汇,湖州法院正以司法之力,在绿水青山间书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答卷,让“两山”理念在司法实践中绽放出更璀璨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