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强省直部门培训费管理。其中提到,严禁安排非必要的出省培训或者未经审批出省培训。原则上不得在省外举办培训,确属特殊情况,必须在省外安排的培训,县处级以上干部为主的出省培训须报省委组织部批准后实施。提倡培训方式由“走出去”调整为“请进来”,在培训计划和内容不变的情况下,线下培训优先使用单位内部会议室、礼堂等场所,不得租用高级宾馆。严禁在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严禁套取培训费设立“小金库”。从严从紧控制项目预算,严禁大手大脚花钱搞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