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韩永军)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以下简称《学前教育法》)正式施行。学前儿童如何正确合理使用网络和电子产品?如何处理学前儿童个人信息?作为首部聚焦3至6岁儿童教育的专门法律,《学前教育法》从“政府主导”到“公益普惠”,从“幼有所育”到“幼有优育”,旨在为孩子们构筑更加优质、健康的学前教育环境,对这些社会关注问题予以回应。
近年来,学前教育得到快速发展,但仍是国民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资源结构性短缺,投入保障、师资队伍建设、规范监管等方面的体制机制仍不完善。《学前教育法》的实施,标志着学前教育进入“有专门法可依”的新阶段,为推进学前教育规范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该法规定,学前儿童的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幼儿园及其教职工等单位和个人收集、使用、提供、公开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理学前儿童个人信息,应当取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关系亿万儿童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学前教育法》规定,面向学前儿童的图书、玩具、音像制品、电子产品、网络教育产品和服务等,应当符合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家庭和幼儿园应当教育学前儿童正确合理使用网络和电子产品,控制其使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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