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访网财观
中访网数据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徐矿能源”)近日发布《回购股份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股份回购行为,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同时明确回购用途、程序及监管要求。
根据公告,江苏徐矿能源股份回购适用于四种情形: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转换可转债,以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其中,第四类情形需满足特定条件,如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或累计跌幅达20%等。
制度规定,回购股份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0%,且需在回购完成后3年内转让或注销。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发债募资、金融机构借款等合法渠道。回购价格区间上限不得超董事会决议前30日均价的150%,否则需说明合理性。
公司强调,回购期间董事、高管等关键人员不得减持,并需披露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回购方案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减资回购须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此外,公司明确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享有表决权等权利,且回购与股份发行不得同步进行(优先股除外)。若回购股份用于注销,需履行债权人通知程序。
制度还要求加强内幕信息管理,相关知情人名单需报送交易所,违规行为将面临调岗、赔偿等处罚。江苏徐矿能源表示,此举将提升公司治理透明度,平衡资本运作与股东利益,增强市场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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