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经记者郑玮 广州报道
6月3日,《广东省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简称:《条例》)正式挂网公布,将于2025年7月1日起落地施行。同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条例》亮点内容。
自2024年纳入立法计划以来,《条例》已历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多次审议。为何经济第一大省“急于”为海洋经济专门立法?发布会现场,广东省人大环境资源委副主任委员陈建飚表示,这是解决海洋经济发展突出问题和总结提升发展经验的需要。
“2024年,广东全省海洋生产总值20022.5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4.1%,海洋经济总量连续30年居全国第一,但还存在产业发展不协调、科技创新能力不足、要素保障不充分、海洋环境治理有待加强等制约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亟需加强制度保障。”陈建飚表示。
整体来看,《条例》全文共七章五十三条,重点聚焦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开放合作、服务保障五个方面。
在《条例》第二章“产业发展”中,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注意到,海洋电子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海上风电、海洋能、涉海空中交通、现代渔业、海洋化工、海洋船舶工业、港口航运、航运金融、海洋旅游等多类海洋产业被“点名”。
其中,涉及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等海洋新兴产业的条款被置于前列。比如,《条例》第十四条明确,鼓励涉海企业在深远海渔业工程装备、海洋油气探采装备、海洋新能源装备等领域突破关键技术,支持发展深潜器、无人船艇、水下机器人等新型海洋装备。
紧接着《条例》第十五条提出,广东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推动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发展,组织开展海洋生物基因、功能性食品、生物活性物质、疫苗和海洋创新药物等关键技术攻关,推进海洋生物技术中试平台和创新孵化平台建设。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海洋产业的发展需要外部环境支撑。回应此前业界在海洋数据共享、海洋空间开发等领域的迫切需求,《条例》此次也在机制创新、要素共享等方面对相关政府部门作出要求。
其中,《条例》第四十二条提到,广东省人民政府政务和数据主管部门应当支持海洋数据空间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海洋各类数据的汇聚、共享、管理和应用,推动海洋数据要素高效流动。
同时,《条例》第三十四条要求,广东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规范有序推进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探索海上风电、海洋养殖、海底管线等分层用海,促进海洋空间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利用。
作为一项典型的促进型立法活动,未来《条例》在施行过程中能否切实落地并发挥最大效力,还要依靠相关制度、政策的配套发力。
为此,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也被《条例》确定为广东省海洋经济主管部门。发布会现场,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大湾区办常务副主任朱伟表示,接下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将研究制定推动广东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文件,科学编制“十五五”规划,适时启动《广东省沿海经济带综合发展规划》修编,并积极创建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等海洋重大平台。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刘思远也表示,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作为统筹推动《条例》全面贯彻落实的“主力军”,接下来将加快出台市级海岸带规划,并持续深化海岸线占补指标交易、海域使用立体分层设权、海洋牧场“标准海”供应、高效用海试点等重点工作,加强对海洋牧场、能源、港口、交通等重大项目用地用海用林服务支撑,提高海洋资源市场化配置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