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水运网
日前,第三次长江海事司法与海事行政工作座谈会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府院联动联席会议第一次例会在武汉海事法院召开。武汉海事法院、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海事局、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长江航运公安局七家单位的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与会单位围绕长江海事行政与海事司法中生态环境信息共享和生态环境损害线索移送机制、长江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措施、成效和协同改进对策展开深入热烈地交流研讨。
会议提出,要统筹上下游治理合力,凝聚执法司法力量,构建跨部门跨区域保护协作、技术协同、执法联动、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新格局,建立司法行政协同衔接机制,探索实行联合签发重点区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令举措,打造复合型工作队伍;要推动健全“府院联动”机制,做好科研成果转化应用,为执法司法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助力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推动打造一批跨界水体美丽河湖协同建设示范基地;强化流域监督管理水平,总结“十四五”成效,编制“十五五”规划;要加快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主导,交通、环保、住建、海事等部门齐抓共管的船舶污染全链条联合监管机制,建立全方面、多层次的执法联动和衔接机制;要发挥长江海事一条线管理体制优势,进一步构建司法行政协作、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执法联动的新格局;要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共享,明晰跨区域部门专责治理的范围;要进一步发挥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协调机制的突出作用,将协作与日常工作配合延伸至全流程、全要素,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强大的合成战斗力;要加强信息互通,持续推进刑行衔接机制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提升长江大保护的能力和水平;要以本次会议为契机,走深走实长江海事司法和海事行政中生态环境信息共享和生态环境损害线索移送机制,形成跨行政区域、跨行业主管部门共抓长江大保护的强大合力,探索建立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重大敏感信息相互通报机制,共同在长江流域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与修复基地,探索推进在长江干支流重点区域发布司法保护令工作,依法开展非诉强制执行。同时倡议各单位轮值召开联动联席会议例会,促进高质量交流协作。
与会单位一致表示要进一步加强府院联动联席会议这一务实管用有效的机制建设,努力推动长江生态环境一体化法治保护,为共同守护江湖安澜、碧水东流、净水北送,协同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