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浙江法治报】;
日前,话题#情侣分手后因为一个还字打起官司#冲上热搜,引发关注。
江苏南通的樊女士与季先生曾是情侣,2021年,双方存在多笔资金往来,其中樊女士向季先生合计转账69000元,对方则向她合计转账8000元。双方关系破裂后,樊女士以季先生未偿还借款为由将其诉至法院,要求他偿还61000元本金及相应利息。
季先生辩称,这69000元不是借款,而是樊女士归还之前出借的10万元欠款。为了佐证自己的说法,季先生提交了相应证据——对方曾发送的微信语音,语音里樊女士用方言说:“我还给了你60000元。”由于语音有点模糊,且两人使用的方言中,“huán”和“hái”的读音十分接近,双方各执一词。
近日,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还”若指“huán”,则能佐证季先生关于出借10万元给樊女士的说法,案涉6万元属于还款;若指“hái”,结合双方曾为情侣的特殊关系及聊天语境,案涉款项可能是赠与、出借或其他往来,无法直接认定为借款。尽管季先生提交的微信语音未完全证明自己的主张,但已导致“双方是否存在借贷关系”这一核心事实存疑。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樊女士作为原告除转账记录外,未能提供借条、聊天记录或其他证据,无法证明6万元款项系借款。最终,法院认定樊女士举证不足,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群众在借、还款等经济活动中,应优先签订书面协议,规范书写借据、收据,避免使用“还”“欠”等易产生争议的字词;若无法避免,可通过注音、备注等方式明确含义,同时注意保留聊天记录、录音等其他证据,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来源:现代快报、南通崇川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