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记者 侯梦菲
《广东省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7月1日起施行。6月3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该《条例》的相关情况,该《条例》是广东省首部关于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广东在海洋经济法治化建设方面迈出了坚实一步,为打造高水平的“海上新广东”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条例》围绕海洋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开放合作、综合服务与保障等五个方面,系统总结提升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经验做法,推动解决存在的堵点卡点问题。
促进粤港澳游艇互认互通
广东是海洋大省,拥有全国最长的大陆海岸线。2024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20022.5亿元,海洋经济总量连续30年居全国第一。
“但海洋经济发展中也还存在产业发展不协调、科技创新能力不足、要素保障不充分、海洋环境治理有待加强等制约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亟需加强制度保障。”谈及立法初衷,省人大环境资源委副主任委员陈建飚如是说。
针对这些难点堵点问题,立法给予回应。“《条例》聚焦产业发展,推动建设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余建红介绍,《条例》对广东主要的海洋产业规定了具体的发展措施,推动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在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方面,《条例》规定加强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引导涉海企业集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现代海洋城市。
为发展壮大海洋新兴产业,《条例》提出引导支持电子信息企业向海洋领域拓展,加快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海洋领域的融合应用。推动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巩固提升,支持发展深潜器、无人船艇、水下机器人等新型海洋装备。组织开展海洋生物基因、功能性食品、生物活性物质、疫苗和海洋创新药物等关键技术攻关,并组织研究天然气水合物开采关键技术。开展涉海空中交通、低空物流、全空间无人体系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在海岛、滨海发展低空经济新兴消费项目。
传统产业领域,《条例》明确培育发展现代渔业产业,支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远洋渔业基地建设,优化近海养殖布局,简化深远海养殖用海审批手续,依法减免海域使用金。
海洋服务业领域,《条例》明确完善海洋交通运输网络和多式联运通道,推进老旧港口升级改造。支持高等级滨海旅游度假区和旅游景区建设,支持邮轮游艇、海上休闲运动、跨岛游等业态发展,促进粤港澳游艇互认互通,探索建设游艇租赁试点等。
支持企业承担海洋科技攻关项目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科技要打头阵。《条例》强化科技创新驱动,着力以创新引领广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余建红介绍,《条例》明确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协同创新体系,加强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和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涉海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成立海洋创新联盟,加强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同时,《条例》支持企业承担海洋科技攻关项目,强化涉海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加强海洋高端装备制造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涉海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围绕科技前沿开展海洋领域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
《条例》还注重加强对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确保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定加强海洋生态空间和海洋开发利用空间管控,引导近海高效绿色利用,拓展深远海发展空间,规范无居民海岛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同时,规定加强涉海自然保护地和各类生态廊道建设,推进典型海洋生态类型的系统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要求构建全面开放海洋经济发展新格局,对国际合作、粤港澳合作、省际市际合作三个层次作出规定。如:在粤港澳、省际市际交流合作方面,规定深化与港澳在海洋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合作,支持横琴、前海、南沙、河套在海洋领域市场准入、产权保护、人才引入等方面进行创新探索等。
如何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大湾区办常务副主任朱伟表示,接下来该委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规定,聚焦“打造海上新广东”目标,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文件,认真编好《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统筹推动海洋产业提速发展,大力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积极创建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等海洋重大平台,培育壮大一批现代海洋企业,多措并举推动广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