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新华财经
新华财经北京6月3日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其中指出,巩固提升“三零”服务。拓展“三零”服务对象。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将低压办电“零投资”扩大至160千瓦及以下各类民营经济组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提升低压接入容量上限。提高“三零”服务质效。低压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无电力外线工程的不超过5个工作日,有电力外线工程的不超过15个工作日;涉及10千伏及以上公共电网升级改造的,供电企业应同步建设配套电网,及时保障用户用电需求,电网升级改造工期无法满足接电时限规定的,应明确工程完成时限,并报送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及地方能源(电力)主管部门备案。创新“三零”服务模式。对于春灌秋收、炒茶烤烟、地摊夜市等场景中的临时性、流动性用电需求,供电企业应配合地方政府做好便民接电点规划建设,通过“扫码用电”等模式为群众提供免报装、快用电服务,支持乡村振兴发展,助力激发消费活力。
此外,意见提到要常态化治理频繁停电。巩固频繁停电整治成效。供电企业严格按照“一年内停电次数不超过5次”“连续60天停电次数不超过3次”标准(因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和外力破坏造成的停电除外)进行总体管控,加快问题台区线路“整线成片”标准化治理,实现频繁停电问题动态清零。建立治理成效监督检验机制。供电企业通过营业厅、门户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所属线路、台区频繁停电整治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意见还指出,支持绿色电力应用,助力绿电接入。各省级能源(电力)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供电企业针对性制定提升措施,促进配电网与分布式新能源协调发展。促进绿电消费。供电企业建立健全宣传和推广长效服务机制,鼓励引导重点用能单位使用绿电,激发全社会绿电消费潜力。服务绿色出行。地方能源(电力)主管部门组织供电企业优化完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报装服务机制,进一步简化居民用户报装申请资料,持续提高接电服务效率。供电企业按照“三零”政策要求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接电服务,全力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任务,切实保障群众绿色出行需求。
编辑:郭洲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