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法治日报
本报讯 记者张雪泓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发布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白皮书显示,2020年至2024年,该院共受理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516件,主要涉及健康保险合同纠纷、人寿保险合同纠纷、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线上投保显著增加,涉互联网人身保险案件占统计期内人身保险纠纷案件的比例为94.93%。 朝阳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罗曼介绍,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争议焦点集中在对保险人的健康询问义务、提示说明义务及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认定、保险责任范围及事故原因认定、保险条款的效力与解释认定等方面。“当事人虽然争议较大,但通常具有较为良好的调解意愿,法院通过先行调解、示范判决、专业化审判等方式方法,针对案件涉及的专业问题、条款理解进行释法说理,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效果突出。”罗曼说,在审结的432件案件中,以撤诉、调解方式结案271件,占比约63%。 白皮书指出,健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与人身健康息息相关,通常涉及重大疾病认定、医学诊疗技术、诊断标准等专业医学知识。部分案件中,因保险条款对疾病认定的合同约定与医学领域的认识存在差异,以及因医学技术发展所导致诊疗技术创新与保险条款滞后性之间的问题,导致被保险人理赔时诊断的疾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产生争议。 白皮书称,人身保险合同的人身专业性属性较强,广泛涉及医学专业知识。保险公司作为提供保险合同的一方,应该尽量加强保险条款的提示以及说明义务。尤其是对于涉及疾病定义条款以及免赔条款的事由时,应加强对投保人的提示以及明确说明。线上投保方式也不免除保险公司的提示与说明义务,在健康询问环节也要求保险公司尽量提升系统的设计,优化健康询问,应该设置一些单独的条款,方便投保人书写既往病史以及告知特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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