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河北法制报
本报讯 (高歌)“多亏法官们的不懈坚持,我才能拿回这笔钱!”近日,申请执行人董某某来到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专程为执行局西港团队送来一面锦旗,为他们的辛勤付出“点赞”。原来,执行干警通过强制措施与释法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执行和解后未按期履行案件,促使被执行人全部履行,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和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案是一起合伙纠纷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王某与申请执行人董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王某却将执行和解协议视为“缓兵之计”,并未履行该协议。
执行法官刘鸣多次电话联系、上门走访,督促履行。被执行人王某均以各种理由一拖再拖,一直躲避执行,也不露面处理问题,甚至隐匿行踪,导致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执行团队并未放弃,经过周密部署,一遍遍摸排、一次次查找,在公安局的大力协助下,终于锁定被执行人踪迹。之后,执行团队连夜出击寻找被执行人王某,成功将其拘传至法院。
面对法律威慑,被执行人王某仍心存侥幸,试图以“分期履行”“生活困难”等借口拖延,没有任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实际行动,认为还可以“蒙混过关”。
执行法官一方面义正词严地向被执行人阐明,若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将面临的后果,另一方面结合案件事实深入浅出地释法明理,耐心剖析拒不履行行为对个人征信、家庭生活及社会评价的深层影响,力求让被执行人明白是非曲直与利害关系,促使案件朝着履行义务、案结事了的积极方向发展。最终,被执行人当场全部履行了执行款25万元,案件执行完毕。
法官提醒:
执行和解协议是在被执行人没有能力一次性给付的情况下,征得申请人同意,进行分期履行的协议,本是实现申请执行人利益、保证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双赢”良策。然而,有些被执行人却将此当作逃避、拖延执行的“避风港”,以和解之名行拖延之实,不仅严重损害了申请人合法权益,更践踏了法律权威与司法公信力。
执行法官提示大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既是法律责任,更是社会义务。一时逃避或许能换取短暂利益,但将面临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等,甚至殃及子女升学就业,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否则必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