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贵州日报
司法救助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党和政府关爱的民心工程。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将司法救助工作作为践行司法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以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为目标,对救助工作进行前端、中端、末端全流程优化,全面提升工作质效,切实发挥司法救助的民生保障作用。
前端:内部协同+外部联动,提升救助覆盖面。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强化内部协同,确保应救尽救。控申部门与刑检、未检等部门密切协作,建立司法救助工作衔接配合机制。刑事案件承办检察官在告知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时,通过法律文书远程送达系统同步送达《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告知书》,告知被害人可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情形、条件等,促进符合条件的被害人及时提出救助申请。并充分发挥社工队伍力量,在参与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深入了解未成年被害人受侵害情况、家庭情况等,及时帮助符合条件的未成年被害人申请救助。控申部门指定专人,定期对该院受理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案件进行筛查,确保救助无盲区、无遗漏。同时,强化外部协同,拓宽线索来源,与公安、法院等单位常态化沟通联系,对受到犯罪侵害急需救治或民事侵权中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需要由检察机关救助的当事人,移送线索,确保困难当事人进入检察机关视野,及时获得救助。
中端:科技赋能+能动履职,提升救助惠民性。该院研发“随申办”司法救助小程序。救助申请人不但可以通过小程序了解司法救助政策、填写申请信息、提交申请材料,还可以随时随地查看办理进展。通过科技赋能,实现司法救助“随时办”“掌上办”,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不跑腿。自2024年7月小程序上线以来,共接收救助申请57件、线上补充材料33次。在强化能动履职方面,对当事人提出救助申请但提供损害结果证明、生活困难证明等材料存在困难的,检察官通过入户走访、联系村(居)委会等方式,帮助其获取相关材料,切实减轻当事人的举证负担。在办案过程中,充分关注救助申请人尤其是未成年人、残疾人、困难妇女等重点人员在精神抚慰、心理疏导以及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帮扶需求。对因遭受犯罪侵害出现心理创伤的被害人,聘请专业心理咨询老师为其提供心理疏导。对仅通过司法救助难以摆脱困境的被害人,及时对接民政、教育、妇联、残联等单位联合开展救助,织牢织密民生守护网。
末端:强化监管+常态回访,提升救助实效性。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制定《司法救助金发放监管实施细则》,对救助申请人是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存在救助金滥用风险的案件,灵活采取分期发放或委托第三方代管等方式,确保救助金用好用实。同时,建立救助回访制度,对存在特殊困难的救助申请人定期开展回访,面对面与其交心谈心,了解其近况。对生产生活恢复仍有困难的,帮助协调,加强社会救助。对生产生活回归正轨的,鼓励其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增强当事人信念信心。通过延长服务半径,提升救助实效与可持续性。
(宋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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