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讯(记者吴采平)夏季高温来临,空气湿度增大,致病菌繁殖增多,食品安全风险加大。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5月26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处发布了加强夏季高温天气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提示,为校园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学校是校园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校长(园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不仅要带头落实陪餐要求,还要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定期召开食品安全调度会议,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统筹和部署。同时,学校要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强化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与风险防控能力。
在食材采购环节,学校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落实“多人联检”查验要求,防止腐败变质食材流入。要如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并保存食品进货查验等信息。食材贮存方面,要做到分类分区存放,重点检查米、面、油等易受潮霉变食材的贮存环境,按照食材的贮存温度和条件进行贮存。定期校验冷藏冷冻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食材冷冻冷藏贮存温度符合要求。对于在常温下容易腐败变质、微生物易于繁殖或者形成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要严格执行贮存温度、时间要求,保证食品安全。此外,要及时清理过期变质食品,严禁库存超期食材进入加工环节。
在食品加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生熟分开、煮熟煮透等操作规范。尤其是肉类(特别是鸡、鸭、猪肉及肉酱),要确保彻底熟制,中心温度≥70℃且超过1分钟,防止产气荚膜梭菌等致病菌的滋生。学校食堂制作的食品在烹饪后应当尽量当餐用完,烹饪后需要再次利用的食品,应当按照相关规范采取热藏或者冷藏方式存放,并在确认没有腐败变质的情况下,对需要加热的食品经高温(中心温度迅速加热至70℃以上)彻底加热后食用。
同时,学校要严禁制售冷荤类、生食类、裱花蛋糕及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校外供餐单位也要严格规范加工、分餐、配送流程,严防因加工、分餐、配送不规范造成食物污染。此外,要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以便在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能够及时进行检测和追溯。
完善的“三防”设施是校园食品安全的重要保障。要完善防鼠网、挡鼠板、防蝇帘等“三防”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转。同时,要做好病媒微生物防治工作,配齐紫外线消毒灯、灭蝇灯等设施,并规范使用。在有害生物防治过程中,应遵循“优先使用物理方法,非必要不使用化学方法”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食品或者食品容器、工具、设备等受到污染。若食品容器、工具、设备不慎被污染,应彻底清洁、消毒。
此外,学校还要做好食品加工场所、就餐场所、设施设备的维护、清洁、消毒工作。配齐消毒设施设备,严格执行“除渣、浸泡、清洗、消毒、保洁”流程。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应放入保洁柜中。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洗涤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剂》等标准要求,并严格按照洗涤剂、消毒剂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