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20期)
创始人
2025-05-28 15:07:40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20期)

近期,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方便食品、餐饮食品、调味品、食用农产品、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等6类食品31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08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安徽联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第十六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庆市福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药葛根玉米粉(方便食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合肥庐州烤鸭店餐饮有限公司桐城路分店制售的凉拌海蜇丝(自制),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三、合肥市瑶海区创新干货调味品批发部销售的山奈(其他香辛料调味品),铅(以Pb计)、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四、饿了么真鲜果味(经营者为合肥瑶海区真鲜果味水果店)在饿了么(手机APP)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合肥庐阳区峰滨元水果店销售的夏威夷木瓜(中),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六、合肥市包河区尚之堂私房菜天山路店使用的菜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七、长丰县岗集镇味美小吃店使用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蜀山区、庐阳区、瑶海区、包河区、长丰县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2日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全国政协主席会议建议明年3月4...   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 日前召开的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青海强化药品监管促进“三医”协... 本报讯 (记者 郭靓) 记者近日从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今年以来,省药品监管局加强与卫生健康、...
联合发布“最美退役军人” 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国防...
研究推动兵团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 本报乌鲁木齐讯(全媒体记者 禚艺 张美玲) 12月26日,兵团召开2025年第二十五次行政常务...
青海率先为“高原充电宝”系好“... 本报讯 (记者 魏爽) 全国首部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领域政府规章《青海省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安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