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魏爽) 全国首部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领域政府规章《青海省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12月12日正式发布,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此举从立法层面为“高原充电宝”系紧“安全绳”,填补了国内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安全专项规制空白,为青海清洁能源产业安全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随着青海新能源产业蓬勃发展,为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配套的电化学储能电站日益增多。这类“巨型充电宝”虽为能源转型提供关键支撑,但电池能量密度高、火灾风险大且扑救难度高,此前《消防法》《青海省消防条例》等规定相对笼统,缺乏针对性和指引性。《办法》等于量身定制的“安全使用说明书”,让监管有据可依。
《办法》围绕“人、管、救”关键环节构建全链条防控体系。在责任落实上,首次以政府规章形式明确县级以上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消防救援机构监督职责,细化电站主体责任,要求必须设立专职消防安全责任人与管理人,规范动火审批、隐患整改等日常管理流程,全面压实消防安全责任链条。
在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某光伏电站配套储能项目现场,技术人员正在调试新安装的自动灭火系统。“按照新规要求,灭火系统的技术参数必须通过电池实体火灾模拟试验验证,”项目负责人介绍。在管理层面,《办法》不仅要求配备符合标准的自动灭火系统,还鼓励储能电站研发应用新技术、新装备,建设消防安全监测信息平台,为电站日常安全管理划定明确的“硬杠杠”。
以往消防救援侧重于事后处置,现在,《办法》要求每个储能电站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并定期演练,极大提升了站点初期火灾自救和应急处置能力,实现关口前移。《办法》同时明确,电站须按标准配备专(兼)职消防人员及装备,并定期组织实战化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进一步体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的风险防控理念。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适用范围覆盖独立储能电站及配套储能装置的光伏电站、风电场等,实现同类火灾风险全覆盖。
此次立法不仅为青海打造清洁能源产业高地筑牢安全屏障,也将为全国储能行业安全规制积累“青海经验”。省消防救援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开展系列宣传培训与配套制度建设,确保《办法》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