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环境报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自治区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相关情况。
“十四五”以来,内蒙古先后开展了林草倒查10年、打击毁林毁草、“三北”地区林草湿荒综合执法、住建和生态环境领域重点违法问题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累计查处问题5万余个,恢复林草植被100余万亩,追损挽损超28亿元。
为进一步严厉打击、坚决遏制毁林毁草、乱开滥垦等违规违法行为,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定,用1年时间打一场遏制毁林毁草的总体战。
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严厉打击毁林毁草和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的工作要求,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于近日联合印发了《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建立了专项机制。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林草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进一步明确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重点。
随后,内蒙古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各地区各部门迅速行动,紧盯春耕关键节点,推动各方力量下沉、前沿布防,并充分发挥卫星遥感技术手段作用,实现监管无死角。目前,自治区已向各盟市、旗县(市、区)下发3期变化图斑线索,按照“早发现、早处置、即查即改”的要求加快整改。
在减存量方面,将去年住建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中未查处到位的毁林毁草问题,报送自治区党委监督贯通协调平台,合力推进整改。
在遏增量方面,对今年新发现的毁林毁草违规违法问题,迅速组织监管和执法力量到现场、抓现行,果断制止、立行立改。
各级行政部门、执法机构和公检法机关加大对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坚持露头就打、依法严打,既“清积案”,又“破现案”,通过依法打击、曝光毁林毁草典型案例等形式,形成强有力的震慑。纪检监察机关把遏制毁林毁草问题作为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内容,将问题整改监督工作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抓手,坚决有力支持和推动集中整治工作。
下一步,内蒙古将一方面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发挥护林员、草管员等专门力量作用,广泛动员干部群众参与,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构建起“天罗地网”;另一方面召开专项机制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切实加大对毁林毁草顶风作案、开垦占用面积大、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全力推动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向纵深推进。
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违法犯罪
全环节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犯罪。全区公安机关立足主责主业,坚持从严从快依法打击,对毁林毁草违法犯罪活动开展专项行动。截至5月中旬,已破获刑事案件623起。组织开展打击涉野生动物犯罪专项行动、春秋两季过境候鸟保护专项行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清风行动”“网盾行动”,严打涉野生动物非法交易。2021年—2025年,累计侦破刑事案件933起,有力维护了野生动物种群安全。依法严厉打击滥伐盗伐、乱挖盗采野生植物等违法犯罪。2021年—2025年,累计侦破刑事案件646起,联合自治区住建、林草等部门开展“春风行动”,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
全要素打击破坏河湖生态违法犯罪。内蒙古建立了沿黄九省区公安机关生态保护警务协作机制,连续5年开展“保卫黄河”专项行动。2021年—2025年,共侦破环资类案件2777起,有效保卫了黄河水域生态安全。2023年联合自治区黄河办等8部门开展“天、空、地、人”立体化联合执法行动,创新运用空中巡查、无人机监测侦查、卫星遥感影像排查、大数据筛查、联合调查等“五查”模式,集中查处整治违法犯罪行为,提升黄河流域司法协作水平。
全链条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连续4年会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和篡改监测数据等违法犯罪活动。2022年—2025年,累计侦破刑事案件149起。紧盯城乡垃圾处置、危险废物管理、环境数据监测等突出问题,公安机关会同住建、生态、林草等部门开展“住建和生态环境领域重点违法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一批行业乱象得到有效整治。
全领域推行生态警务室建设。结合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林长制的决策部署,内蒙古公安机关大力推行生态警务室建设。目前,内蒙古全区已实体运行生态警务室117个,差别化建立了森林草原型、矿产资源型、河湖水域型、沙漠戈壁型、城区产业型等生态警务模式,在保护辽阔草原、浩瀚林海、生物多样性过程中体现主动警务、预防警务、特色警务。
坚持“刑事+公益诉讼”一体查办
内蒙古检察机关始坚持以检察综合履职为抓手,履行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法律监督等职能,全力推进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落实落地。
加大案件办理力度。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强化业务指导,由第一检察部专门负责。铁路检察机关两级工作专班,组成专业化办案团队集中攻坚办案。在依法从严方面,对大面积毁林毁草、履改履犯、顶风作案的依法从严惩治,加大打击力度。在依法从快方面,印发《关于高质效办好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的工作措施》《环资类刑事案件简案快办工作指引》,设立毁林毁草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及时批捕起诉。为进一步规范办案,联合自治区高院、公安厅制定印发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证据指引,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涉林草刑事案件严格审查起诉,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律适用正确、程序合法,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
在办理毁林毁草案件中,自治区检察机关坚持“刑事+公益诉讼”一体查办,聚焦三个重点,做到治罪与治理并重。督促修复受损生态,针对毁林毁草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坚持“谁破坏、谁修复”原则,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违法行为人承担植被损害修复赔偿金和生态功能损失费用,做到“刑事打击+民事追责”相结合,达到“惩治+修复”双重效果。监督行政机关履职,综合运用诉前检察建议、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行刑反向衔接、行政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完善监管体系。创新治理模式,探索“生态损害赔偿+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等多元化修复方式,切实形成“打击+修复”的完整治理链条,达到“办理一案、修复一片、教育一方”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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