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5 证券简称:龙源技术 公告编号:临2025-032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64名。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59.842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51,581.4420万股的0.5038%。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5月30日。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已按照《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6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259.8420万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办理了解除限售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概述
1.2020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2020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计划(草案)》《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1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0]681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18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OA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2月18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临2021-006)》。
5.2021年2月25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计划(草案)》《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临2021-008)》。
6.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1年2月25日为授予日,授予78名激励对象936.4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1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授予日为2021年2月25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36.40万股,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78人,授予价格为3.67元/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5月12日。
8.2021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三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合计持有的18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3.572元/股。
9.2021年9月15日,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21年12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第一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股份18万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2240万股。
10.2022年4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计划(草案)》规定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及公司公布的《2021年年度报告》数据,公司2021年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时公司原激励对象中三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04.4360万股(未包含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的数量)和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3.00万股,回购注销股票共计327.4360万股,回购价格3.572元/股。
11.2022年4月29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22年6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第二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股份327.4360万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1912.5640万股。
12.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一人因工作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持有的14.52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3.572元/股。
13.2022年9月15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11月1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股份14.52万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1898.044万股。
14.2023年4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将回购注销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88.222万股,回购价格3.572元/股。
15.2023年5月5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6.2023年6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3.372元/股。2023年6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股份288.222万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1609.822万股。
17.2024年4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五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需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合计持有的17.82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3.372元/股。
18.2024年5月7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9.2024年6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3.222元/股。2024年7月1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股份17.82万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1,592.002万股。
20.2024年8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1人因退休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需回购注销该激励对象持有的3.3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3.222元/股。
21.2024年9月3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2.2024年11月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股份3.3万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1,588.7020万股。
23.2025年1月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1人因工作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持有的7.26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3.222元/股。
24.2025年1月20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5.2025年3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股份7.26万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1,581.4420万股。
26.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发布关于《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2)。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计划(草案)》有关规定: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批次解除限售,各批次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对应的可解除限售比例为33%。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5月12日登记完成,因此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于2025年5月11日届满。
2.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了审查,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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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6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259.8420万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2025年5月30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64名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59.842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51,581.4420万股的0.5038%。
(四)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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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因公司2021、2022年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已回购并注销第一个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2.上述激励对象职务已根据公司最新情况进行更新,其中王西伦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不再在中层管理人员中列示。
3.上表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股份锁定及买卖股份行为,应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1.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计划(草案)》涉及的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意愿放弃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5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意愿放弃拟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587.60万股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1524.00万股调整为936.40万股,激励对象由85人调整为78人。
2.2021年8月26日、2023年6月21日、2024年6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详见本公告“一、本次激励计划概述”。
3.2021年9月15日、2022年4月29日、2022年9月15日、2023年5月5日、2024年5月7日、2024年9月3日、2025年1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股东大会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详见本公告“一、本次激励计划概述”。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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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按75%自动锁定,本次解除限售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系高管锁定股数量增加。
2.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解除限售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3.以上计算结果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第3次工作会议决议;
4.法律意见书。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