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经与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5月29日起,对华安沣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E类基金份额,并根据基金管理人信息更新等对《华安沣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设E类基金份额的情况
1、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E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2、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初始基金份额净值与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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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增设的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费率结构
(1)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E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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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计算公式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4、投资者可自2025年5月29日起,按规定办理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修改内容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涉及增设E类基金份额等相关的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5年5月29日起生效。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将相应根据基金合同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三、重要提示
1、本次增设E类基金份额并相应根据基金管理人信息更新等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2、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8日
关于华安中证电子5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
联接基金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安中证电子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安中证电子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1、基金名称:华安中证电子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基金代码:A类:014632(简称:华安中证电子50ETF发起式联接A);C类:014633(简称:华安中证电子50ETF发起式联接C)
3、基金类型:股票型基金
4、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5、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5月27日
6、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年度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2年5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年度对应日为2025年5月27日。截至2025年5月27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本基金将于2025年5月28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25年5月27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自2025年5月28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出的份额申购、赎回、转换等申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2、《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的,应在30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huaan.com.cn
客服热线:40088-50099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8日
华安高端装备股票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5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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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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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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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的网站(www.huaan.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基金初始募集净值1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8日
华安外高桥仓储物流封闭式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运营管理机构董事长变更情况的
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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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础设施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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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运营管理机构董事长变更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5月27日收到运营管理机构通知,运营管理统筹机构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俞勇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职务。鉴于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工作尚需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长的补选等相关工作。
四、对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析
目前运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团队稳定,履职正常,本次运营管理统筹机构董事长变动系正常人事调整,不影响机构稳定运营管理能力,对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无不利影响。
本公告内容已经本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确认。
五、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有关详情。
六、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