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河北法制报
根据青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与何鑫、张志民及祁圣凯于 2025 年5月23日签订的债权(部分)转让协议,青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将其依法享有的债务人青县远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借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据相关规定依法部分转让给何鑫、张志民及祁圣凯。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自公告之日起,请相关债务人立即向何鑫、张志民及祁圣凯履行还款义务。以后,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债务人和何鑫、张志民及祁圣凯自行承担,青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债权明细表
标的编号标的名称本金(元)欠息(元)债权合计(元)担保措施备注1青县远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5,000,000.002,861,239.707,861,239.70青县宇辉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合计5,000,000.002,861,239.707,861,23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