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河北法制报
本报讯 (刘静雯)高速路面上突现铁链,后方车辆躲避不及碾压致爆胎。日前,高速交警六支队太子井大队追根溯源,查找到运载铁链的货车,并对货车车主进行了处罚。
当日21时许,太子井大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太行山高速38公里400米处路面发现金属遗撒物,导致后方两辆小型轿车轧到异物后爆胎,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接到报警后,太子井大队迅速响应,立即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对路面异物进行清理,同时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后续车辆通行安全。经初步勘查,遗撒物为一段长约1.5米的铁链,推测为货车运载过程中不慎掉落。
由于事发时天色已晚,路面公共视频未能清晰捕捉铁链掉落的具体过程,给责任认定带来了一定困难。为保障当事人的权益,事故民警第一时间为受损车辆车主开具事故证明,方便其先行修车更换轮胎。同时,民警经过细致排查,锁定了一辆苏J牌照的蓝色重型货车。
太子井大队通过车辆登记信息联系到货车车主宋某。起初,宋某对掉落铁链一事表示不知情,但在民警出示证据后,他承认因货物捆扎不牢导致铁链遗落。宋某态度诚恳,表示愿意承担事故车辆的维修费用,并承诺今后将严格检查货物装载情况。太子井大队同步将情况通报给涉事货车所属运输公司,要求其加强驾驶员安全培训,严格落实货物装载规范,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为妥善解决事故纠纷,太子井大队积极协调双方时间,完成简易事故认定书的送达,认定货车负全责,赔偿受损车辆相应损失,并对宋某遗撒、飘散载运物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